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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A风景区生意房起纠纷 英山法院巡回审判达成和解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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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15-06-11

巡回审判现场

原告被告握手言和


  6月9日下午,在海拔1700多米的大别山主峰风景区(国家4A级森林公园)内,英山县法院几名法官巡回审判一件生意房房产纠纷案,被告和原告是亲叔侄关系。经过审理,叔叔同意向侄儿补偿30万元人民币,一桩风景区内的生意房产纠纷案终于尘埃落定,以双方握手言和告终。

  原告是31岁的小张,41岁的被告老张是原告的亲叔叔。16年前,被告和原告的父亲、爷爷在现大别山主峰风景区(国家4A级森林公园)内共有4联平房,被告因多种原因外出十多年没有回来,其间,原告和父亲、爷爷借下数万元共同拆除旧房扩建新楼房,成为前面6联3层、后面4联两2层的旅游农家乐楼房,生意红火;后来原告的父亲、爷爷分别病逝,两年前被告回来后就一个人经营农家乐,并还去了3万多元的建房欠债。现在原告把被告告上法庭要求分割共有楼房。法院考虑到群众路程远为方便当事人,就把这叔侄关系的案子开庭到旅游农家乐里巡回审判。

  在法官王振华、马尧,人民陪审员汪世鸿的调解下,当场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同意补偿原告房产折价款30万元、分4年付清,签字后,叔、侄俩握手言和。
相逢何必曾相识,
               同是天涯伦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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