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蕲春两村民中标又被废标千万元保证金三年未讨回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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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15-07-09

张继学站在曾经中标的“白河还建楼项目”前

  7月1日下午,位于蕲春县赤东镇的白河还建楼项目现场,6栋6层楼高的建筑正在热火朝天地修建,主体部分已接近完工。张继学在工地前,唏嘘不已:“本来想赚点钱,没想到项目没拿到,还把自己搭了进去。”
  2012年10月,蕲春县赤东镇向社会公开招标“白河还建楼项目”。张继学和同村村民尹鹏凑足1000万元保证金,成功竞标。
  然而一个月后,两人被镇里告知竞标作废。本该早就归还的保证金也难以如数归还,快3年了,两人还只要回322万元保证金。
  记者调查此事发现,当初这场招标涉嫌违规,镇政府又提前挪用了这笔保证金。蕲春县赤东镇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在今年年底前归还保证金,但对于是否涉嫌违规招标“避而不谈”。
  竞标
  两村民凑千万拿下亿元项目
  7月1日,楚天金报记者在蕲春县见到了债权人之一—蕲春县赤东镇白河村村民张继学。此时,张继学刚因胆囊癌在武汉做完胆囊切除手术,伤口尚未愈合,身体状况不佳。“镇里还不上这笔钱,我就要被逼上绝路了,现在几个股东天天到家里要债,有的干脆就在家里吃住。”张继学说。随后,张继学拿出一份《关于白河还建小区工程公开招投标公告》(以下简称《白河还建小区招标公告》),指着文末负责人“田劲松”的人名说,“要不是因为公告上盖有镇政府的公章,招标的负责人又是副镇长,我也不可能集资去竞标”。
  在这份《白河还建小区招标公告》上,记者看到“白河还建小区”项目位于城南新城赤东镇白河村,占地面积35亩,建筑面积约5万平方米,预算价约1亿元。
  楚天金报记者了解到,2012年蕲春县借黄冈大举进行“新农村建设”的契机,重新对城市建设进行调整和规划,大张旗鼓提出规划建设“城南新城”。而距县城仅5公里的赤东镇白河村正是“城南新城”的重要载体,“白河还建小区”是“城南新城”众多项目中的一个。
  按照《白河还建小区招标公告》的要求,竞标者要满足两个条件:一是必须要有二级以上的建设资质,二是向赤东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隶属于赤东镇政府,企业负责人为副镇长田劲松)的账户打入1000万元的合同保证金。
  此时,张继学找到同村村民尹鹏一商量,认为一旦接到这个价值1亿元的工程,是一次难得的发财机会。于是,张继学以黄石东方建筑有限公司经理的名义,借得二级建筑资质,两人分头借钱,各自凑足500万元打入了指定账户。
  废标
  一直未签承包合同 一月后被通知作废
  2012年10月15日下午,张继学和尹鹏来到赤东镇财政所,与其他5家竞标企业一起竞标。结果“黄石东方建筑公司”成功竞标。
  在一份由赤东镇政府与张继学签订的《成交确认书》上,记者注意到双方还约定,中标人在竞标当日与赤东镇政府签订投资承包合同,并且中标方将在10月30日前进场施工。
  竞标成功后,张继学等人各处拉队伍,准备大干一场。可是镇政府却一直没有通知他们签订投资承包合同。“镇里的说法是图纸还没出来,不能签合同,让等一等。”张继学说。
  谁知道,这一等就是一个月。张继学说,2012年11月初副镇长田劲松突然给他打电话,说由于县里政策调整了,原来镇里的竞标作废,县里要重新进行招投标。“镇里的说法是,原来县里答应配套的土地不给了,镇里无法筹措后续资金。”张继学说。7月1日,楚天金报记者在赤东镇政府找到了镇党委书记何琼,他称,流标的原因的确是县里进行了调整。“原来县里的政策是前期费用由赤东镇白河村筹资,县政府在白河村的范围内确定185亩配套开发土地,通过拍卖土地获得资金补偿前期费用,但是后续因县里调整开发战略,配套开发的土地没有批准,因此资金出现了难题。”
  对此,也有熟悉招标的知情人士介绍,县里收回该项目还有一个原因,那就是此前的招标涉嫌违规。该知情人士介绍,按照2004年蕲春县综合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二章第八条规定“单项合同估算价在30万元人民币以上或者建筑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和估算价在1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装修、装璜工程,以及估算价在1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房屋修缮工程,必须进入县综合招投标中心进行招标”,因此这个价值亿元的工程,本就应由县里进行招投标。
  7月1日,记者找到了赤东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赤东镇副镇长田劲松。在电话中,对于招标是否违规,他表示“这个事情我跟书记商量下,再给你回复”。随后,田劲松便挂断了电话。
  随后,记者又从蕲春县了解到,该项目在 2012年 10月废标后,于2014年6月又重新招标由新的公司重新建设。
  讨债
  保证金迅速被挪用 3年只退还322万
  从得知竞标作废后,张继学就走上了“讨债之路”。
  张继学说,按照道理一旦宣布竞标失败,或者竞标作废,保证金就应该立即退回,但到如今,这笔1000万元的保证金都没能“完璧归赵”。这几年来,他多次找到赤东镇领导,希望对方能归还保证金,镇里一直承认欠这笔钱,但一直又拿不出钱来。“2013年春节,给了尹鹏300万;今年端午节期间,给了我22万元,剩下的就一直拖着。”张继学说。
  7月1日,楚天金报记者看到由赤东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和赤东镇政府打下的欠条,清晰写着“欠白河还建楼项目保证金和违约金519万元”,落款上有赤东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印章。而在尹鹏手上,同样也有这样一份欠条,金额为265万元,欠两人本金加利息共计784万元。
  尹鹏介绍,2014年他们多次前往镇政府讨债,镇里再次承诺将归还这笔欠款,同时表示将增加一笔139.5万元的“损失费”。对此,张继学表示,“能把本金要回来就不错了”。
  对此,赤东镇委书记何琼表示,赤东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在收到钱后,就将这笔钱用于“白河还建楼项目”道路平整、配套设施建设了,由于意外出现了政策调整,导致暂时无力偿还这笔保证金。

  但何琼也表示,他们与张继学等人多次商量过,镇里也一直承诺要还本金和利息,只是需要时间。“我们会逐步想办法,争取在今年十一之前,将这笔保证金和产生的利息一并还上”。何琼说。
  不及时退保证金有损政府公信力
  昨日,针对此事,华中师范大学政治研究院项继权教授表示,政府向社会公开招标肯定是有相关制度规定的,如果镇政府违反了相关法律制度,那么县政府将标收回、重新开标则是应该的。但镇政府将保证金挪用,不能及时归还给村民这是不诚信不守法的行为,如果不能及时、严肃地处理此事,则会严重损害政府的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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