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蕲春公审一恶势力团伙 6人被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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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sk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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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15-07-19

9日上午,蕲春县人民法院对王火元、袁盛焱恶势力团伙22名被告人涉嫌多项犯罪一案作出一审公开宣判,6人被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 近年来,蕲春漕河街头不时有十几人成群结伙,公然持砍刀、鱼叉等器械驾车追逐,对“仇家”进行砍杀,不仅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重大危害,而且多名协警被砍伤。 为严厉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秩序,蕲春县公安局重拳出击,捣毁了这个以王火元、袁盛焱为首的恶势力团伙,并以寻衅滋事罪、故意毁坏财物罪、非法持有枪支罪、开设赌场罪将22名团伙成员移送起诉。 7月7日,蕲春县人民法院开庭对王火元、袁盛焱恶势力团伙22名被告人进行公开审理。经法院审理查明,2008年——2014年间,王火元、周彪、袁盛焱、何海滨等人教唆、指使他人或参与在漕河、蕲州、武穴等地殴打、追逐他人9起;因相邻纠纷发生口角伤人1起;为替他人强揽工程,指使、教唆多人打砸蕲州镇富丽水岸项目部1起。 2012、2014年,被告人吕露、袁盛炎分别邀约20余人持砍刀、钢管等器械与他人发生械斗2起;王火元、袁盛炎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枪支1支。 2012——2014年间,何超胜、姜学龙、王火元、郑顺(另案处理)等人以非法牟利为目的,合伙开设赌场聚敛钱财,并网罗一批社会闲杂人员参与赌场管理,每天参赌人员20——30人,每场抽头渔利1万——2万元。 经过两天的审理,9日,蕲春县人民法院一审认为:被告人王火元分别构成寻衅滋事罪、故意毁坏财物罪、非法持有枪支罪、开设赌场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8年;对袁盛焱等其他被告人判处8年至8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及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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