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蕲春15名干部“为官不为”被问责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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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15-07-19

  今年以来,蕲春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县委部署,坚持以“零容忍”的态度,紧盯责任不落实的人和事,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查处并问责了一批“不守纪律不讲规矩、为官不为”的突出问题。7月10日,该县纪委监察局通报了10起典型案件。
  1、2014年12月19日,县人民法院(2014)鄂蕲春刑初字第00097号《刑事判决书》认定,县城管执法局副局长余成全,在职责范围内违法建私房,犯滥用职权罪,免予刑事处罚。县纪委认定,余成全身为县城管执法局副局长,执法违法,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2015年7月9日,依据县人民法院判决结果,经县纪委研究决定并报县委批准:给予余成全留党察看一年的处分,经县监察局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并报县政府常务会议批准:给予余成全行政撤职处分。同时,在余成全一案中,县城乡规划建设执法大队副大队长余爱民、县城乡规划建设执法大队中队长王啸,未正确履行职责,未对余成全的违建行为采取强制措施。2014年11月19日,县人民法院(2014)鄂蕲春刑初字第00098号《刑事判决书》认定,余爱民、王啸犯玩忽职守罪,免予刑事处罚。2015年5月21日,经县纪委监察局研究决定:给予余爱民、王啸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过处分。
  2、2013年9月至10月,县质监局组织干部职工,分4批次共计62人,赴海南、四川、云南等地公款旅游,公款报销旅游费用18.6万元。县质监局党组书记、局长江远明作为单位主要负责人,没有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对单位发生集体公款旅游问题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15年2月6日,经县纪委研究决定:给予江远明党内警告处分。
  3、2014年元月至2015年元月,漕河镇南门畈社区田某、胡某、黄某、郑某等4个农户,合计违建面积700平方米。漕河镇南门畈社区党总支书记范成钢、县城乡规划建设执法大队“管片”负责人陈华征,作为直接监管责任人,工作失职失察,对辖区内出现违建问题负有直接责任。2015年2月25日,经县城管执法局研究决定:给予陈华征行政警告处分。2015年3月20日,经漕河镇纪委研究决定:给予范成钢党内警告处分。
  4、2012年元月至2014年元月,县质监站在两年期间违规发放津补贴63.9861万元。作为时任县质监站站长邓晓峰,没有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对单位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负有直接责任。2015年5月21日,经县纪委研究决定:给予邓晓峰党内警告处分。
  5、2015年3月31日下午,县教育局通过突击检查发现,县实验小学6名教师违规参与校外培训机构进行有偿补课。2015年4月8日,县教育局分别给予6名教师行政警告处分,并扣发一个月的绩效工资。县实验小学主持全面工作的党总支副书记、副校长黄秀梅,分管师德师风工作的李红英,作为学校领导,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对学校教师违规参与有偿补课问题,没有强化预防管理措施,没有及时发现和制止,负有领导责任。2015年4月10日,经县教育局研究决定:对黄秀梅、李红英分别实行诫勉三个月。
  6、2015年2月20日至2月24日,刘河镇胡海村村委会主任胡水全在其家里提供场地给社会人员进行赌博,被县公安机关查获,现场缴获赌资10万余元,抓获涉赌人员28人。2015年2月26日,刘河镇党委、政府责令胡水全予以辞职。刘河镇党委委员、副镇长朱文刚和刘河镇派出所副所长、“管片”负责人王刚,作为分管此项工作的负责人,对管辖范围内出现村干容留社会人员聚众赌博问题失职失察,负有领导责任。2015年3月5日,经县纪委研究决定:对朱文刚实行诫勉三个月,经县公安局研究决定:给予王刚行政警告处分。
  7、2013年元月至12月,刘河镇林业站违规收取林木加工经营户罚款10.57万元,并直接坐收坐支。刘河镇林业站站长张胜能作为单位负责人,对单位违规乱收费、违反财经纪律、破坏经济发展环境等问题负有直接责任。2015年2月6日,经县监察局研究决定:给予张胜能行政记过处分。
  8、2012年元月至2014年12月,赤东镇计生办近3年招待费用支出达80.3934万元,按照《行政事业单位业务招待费列支管理规定》,其招待费超标21%。赤东镇计生办主任江红梅作为单位负责人,没有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对单位出现招待费超标问题负有主要责任。2015年4月27日,经赤东镇纪委研究决定:给予江红梅党内警告处分。
  9、2015年2月1日,蕲州镇下石潭村将应下发到户的9000元民政救灾资金,挪作9名村小组长的工作补助支出,严重侵害了群众利益。蕲州镇下石潭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张华新作为村级组织负责人,违规决策,对村集体挪用民政救灾资金问题负有领导责任。2015年5月22日,经蕲州镇纪委研究决定:给予张华新党内警告处分。
  10、2013年1月至2014年12月,张塝镇土库村克扣6个农户的危房改造资金3.9万元,挪作他用,严重侵害了群众利益。张塝镇土库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孙民广作为村级组织负责人,对村集体克扣农户危房改造资金问题负有领导责任。2015年5月14日,经张塝镇纪委研究决定:给予孙民广党内警告处分。
  对上述10起典型案件进行严肃查处并公开通报曝光,充分体现了县委和县纪委全面从严治党、重拳正风肃纪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教训,切实引以为戒。
  一是要自觉做尊法纪讲规矩有作为的表率。党纪严于国法,是不可触碰的底线和高压线。全县各级党员干部要真懂真信真明白,任何触犯党纪党规的行为,都将受到严厉惩处。不担责,就要被问责。要切实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坚守党纪党规这条底线,坚守责任担当,自觉学纪、知纪、敬纪、守纪,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努力做尊法纪、讲规矩、有作为的表率。
  二是要真抓真管全面担当起党委主体责任。全县各级党组织特别是党政“一把手”要真抓真管真担当,切实履行好从严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要及时明责,建立责任清单,将责任逐一分解落实到每一个党支部,每一名班子成员头上。要认真督责,层层传导责任压力,开展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苗头性问题,及时扯袖子打招呼作提醒,切实用纪律管住大多数,真正使主体责任落地有声、落地生根。
  三是要持续保持从严追责问责的高压态势。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真严真查真问责,严格按照把纪律挺在前面的要求,紧紧依托“四项专项整治、三项专项治理”、“四风”常态化监督检查、经济发展环境整治提升行动等三大活动载体,紧盯10个方面的问责重点,始终以“零容忍”的态度,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全县纪检监察干部要切实履行好纪委监督责任,不断将“问责年”活动推向深入,为全县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特色发展、和谐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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