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坛风格切换切换到宽版
  • 3056阅读
  • 0回复

蕲春:追回新农合资金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qcip
 

发帖
3392
铜币
14462
威望
2496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15-07-29

“多亏检察官及时帮助我们追回这笔钱,要不然黄柏城村2000多名村民的新农合新农保不能及时缴纳,可就麻烦了。”近日,在湖北省蕲春县彭思镇政府会议室,该县检察院反贪局干警将追缴的8万元现金,悉数返还给镇财政所,该所负责人感激地说。
2014年11月,蕲春县检察院接到举报,称黄柏城村党支部书记叶某有贪污本村村民低保的嫌疑。接到举报后,办案人员经过走访调查,掌握了叶某利用职务之便涉嫌贪污本村村民低保、五保户救助资金等相关证据。
在办案过程中,办案人员还发现叶某在案发前曾将本村村民上缴的新农合、新农保资金共计8万元挪作他用,但案发时叶某的挪用行为还在三个月之内,尚未达到挪用公款罪立案标准。
新农合、新农保资金如果出现问题,不仅会导致村民的利益受损,还有可能引发严重的群体性事件。办案人员决定尽最大的力量为村民追回挪用款。
在办案过程中,干警多次对叶某及其家属释法说理,劝导叶某家属将挪用的资金及时退还。办案中,检察人员充分考虑叶某身体状况,在羁押期间尽量给予其生活上的照顾。最终,叶某家属幡然醒悟,主动退还了8万元现金。
快速回复
限100 字节
如果您提交过一次失败了,可以用”恢复数据”来恢复帖子内容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