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蕲春破获一起非法买卖江豚案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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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qc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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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16-01-18

  1月12日下午4时30分许,蕲春县渔政局接到李先生举报,有人在蕲州与武穴交界处、扎营港小学路边卖江豚。

  接到举报后,该省蕲春县渔政执法人员迅速与长航蕲州派出所取得联系,快速赶往现场。

  经过周密调查询问,蕲春县渔政执法人员得知是该村福利院孤寡老人张某当天下午在此处卖江豚。渔政执法人员以中药材公司销售人员身份求购江豚为由,在张某的指引下,找到够买人刘某,当时将死亡江豚取获。

  原来,该村福利院孤寡老人张某1月12日下午1时左右,在长江蕲州扎营港段散歩时,发现有一条大鱼躺在岸边,并已经死亡,遂用塑编袋拖至扎营港小学路边售卖,被路过此地的李先生发现,并认出系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湖北省一级保护动物江豚,向蕲春县渔政局接举报。

  据了解得知,一下午张某在此处卖江豚确无人问津,刘某才以10元钱买下成为笑谈。

  这只江豚长约80公分、重约30公斤,尚未成年。应该是在捕食过程中,在江边搁浅至死。

  13日下午,蕲春县渔政局将这只江豚交付给有关科研机构进行处理 ,违法人员正在处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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