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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车司机撞死人竟毫不知情 遇见载物超长车辆需远离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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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qc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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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16-03-16
  当肇事货车司机李某某被警方找到时,竟对整个事故过程全然不知,直到看了监控视频才知道自己酿下大祸。

  3月15日,浠水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通报,经过十多天缜密侦查,破获了一起摩托车碰撞货车致人死亡案。

  3月4日19时许,浠水交警大队值班民警接到路人杨某报警电话,称在该县南城开发区安时大道天鸿酒店门口路沿石旁,有一骑摩托车的人倒在地上受伤。

  民警赶到事发地点,看到现场除了大片血迹外,就剩一辆被撞损坏变形的摩托车。受伤的摩托车人程某某(男,42岁,清泉镇人)刚被120急救车接走。

  经勘查现场,民警发现现场及其附近路段除了摩托车被撞划痕外,只在摩托车人倒地不远处有个已被撞碎的头盔,疑似单方事故。身受重伤的骑手在医院重症监护室,不久,便转院接受治疗,因程某某伤势过重,经抢救无效后死亡。

  经过10多天走访调查,调看沿途视频.监控,民警确定肇事嫌疑车辆为一辆车牌为鄂J218××号牌的普通货车。民警找到驾驶员李某某(男,46岁,清泉镇人),并将嫌疑车辆暂扣。

  “当晚,我从事故现场附近一钢材商店装完钢材后送货至巴河镇,途中没有发现自己与他人撞了,也没有听到任何声响。”李某某称,如果不是警方电话联系,他根本不知道有摩托车撞上他的货车。

  警方将调取的几段监控录像回放给李某某,李某某这才发现,当天装好钢材后,准备开车调头,由于钢材较长,前面超过车头,后面超出车厢,部分钢材还掉到地上。正在转弯时,程某某驾驶摩托车经过该路段,与货车发生碰撞后失控而发生事故。李某某浑然不知其车尾被撞,驾车驶离现场。

  经司法鉴定,李某某驾驶货车和死者驾驶摩托车碰撞结果成立,并在货车上找到了摩托车撞上货车后形成的痕迹。经警方初步判断原因:一是司机驾驶货车时,不仅出现了载货超长行为,而且还涉嫌违规掉头,存在交通安全隐患。二是死者在驾驶电动车途经事发现场时,未及时发现和避开裸露在车外的钢材,以致发生惨剧。

  目前,李某某已与死者家属达成赔偿协议。李某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浠水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交警提醒:机动车载物的长、宽、高不得违反装载要求,不得遗洒、飘散载运物;机动车运载超限的不可解体的物品,影响交通安全的,应当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悬挂明显标志。摩托车电动车驾驶者驾车时,要集中注意力,保持正确的车速,看到载物超长的货车,应保持安全车距,不争道抢道,以免悲剧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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