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9日,蕲春警方向媒体通报,因过失引起火灾,蕲春两名违规施工人员被消防部门依法行政拘留10日。
9月5日晚8点20分,蕲春县蕲州镇新塘村农药厂发生火灾,消防大队迅速前往,经过半个小时的扑救大火被扑灭。通过询问知情人、现场勘验,消防大队认定起火原为施工人员李某、于某两人在蕲州镇新塘村农药厂化工乙基氯化物罐区违规使用氧气切割桥架塑料棚作业,产生火花引燃可燃物引发火灾,乙基氯化物为有毒物质,所幸火势被及时控制,农药厂财物受损不大。
火灾原因查明后,9月6日,消防大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上报蕲春县公安局对火灾事故责任人李某、于某分别给予行政拘留10天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