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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冈蕲春创新发展乡镇专职消防队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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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qc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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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17-03-05
近年来,蕲春县结合县域消防工作实际,积极探索解决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管、训、养、用等问题,推动专职队伍健康发展,实现数量、质量双倍增长。目前,全县已建成政府专职消防队8支,招聘专职消防队43人,铸“利刃”保平安。

一、政府主导破难题。一是意识先行,坚定攻坚决心。黄冈市委常委、蕲春县委书记赵少莲,县长詹才红多次带队深入乡镇调研消防工作,对乡镇消防安全形势严峻性和建设专职消防队伍必要性有了深入了解,明确指出建设专职队不是为政府“增压”,而是“减负”,更加坚定了加快队伍建设的决心。二是责任上肩,确保目标落地。蕲春县政府将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纳入年度消防工作责任目标,与乡镇政府签订责任书;成立由常务副县长李勇军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制定问责办法,出台奖惩办法,年底综合考评,根据工作完成情况对乡镇负责人进行奖惩问责。三是解决编制,凸显岗位优势。蕲春县政府将专职消防队员纳入地方公益事业岗位,与公安辅警同等待遇,落实工资和“五险一金”制度,通过“政府保障、层层选拔、择优录用”方式,提升岗位吸引力,广纳各界人才。

二、优化保障促发展。一是落实人员装备。2016年,蕲春县财政划拨各类保障经费329.5万元,投入134万元采购水罐消防车7辆、随车器材7套。县政府授权县公安局、人社局统一招聘、培训合同制消防员,目前到位43人,经集中专业培训后分配至各乡镇参与执勤。二是落实经费保障。蕲春县政府第5次常务会议通过决议,对8个专职队运行经费按每年10万元实行包干补助,缺额部分由所在乡镇政府解决,所在乡镇府每年安排运行经费不少于7万元,为专职消防对正常运转足额提供经费保障。三是落实工资待遇。乡镇政府专职消防员由县公安局统一签订聘用合同,参照协警(辅警)工资标准,人均每年3.5万元,落实工资和保险待遇,确保其安心工作。

三、规范管理强素质。一是规范人员编配。蕲春县政府专职消防队伍设置队长、驾驶员、战斗员等5个岗位,实行所长领导下的队长负责制和准军事化管理,一律在公安派出所办公、执勤,负责辖区防火巡查、消防宣传和火灾扑救工作,一旦发生火情,第一时间出动处置。二是规范管理教育。专职消防队员管理参照公安现役消防官员一日生活制度,健全安全管理组织机构,落实安全教育制度,规范各类行政会议和登记统计,统一内务、库室设置和门牌、库室门牌标志,着规定制式服装,统一佩戴明显标志,做到“言合规、衣和体、行合规”。建立规范的工作、生活秩序。三是规范量化考评。制定《专职消防员量化考评实施细则》、《专职消防员值班执勤制度》、《专职消防员请销假管理规定》等一系列规章制定,对专职消防员日常表现、仪容风纪、内务设置等进行考评,考评结果直接与工资待遇、续签合同挂钩。连续三个月考评不合格的予以辞退。

四、训练结合显成效。一是强化专业训练。专职消防队伍实行24小时执勤备战制,明确“业务学习、体能训练、技术训练、合成训练”的时间、内容、程序和考核标准,与公安现役消防队统一训练,统一考核。同时,蕲春县政府将专职消防队伍编入县级应急救援力量体系,定期开展拉动演练、跨区增援演练,提高多力量协同作战能力。二是明确“三员”职责。政府专职消防员即是灭火员,又是监督员、宣传员,除履行灭火救援主要职责外,还协助派出所民警开展防火巡查、检查、消防宣传培训,承担治安巡逻、交通执勤等辅助性工作,做到“一专多能”。三是注重效能发挥。政府专职消防队自建队以来,共出警33起、抢救被困人员5人,疏散人员51人,无人员伤亡,抢救财产价值386万元。春节期间,刘河镇、大同镇发生的2起火灾,专职消防队在消防大队抵达现场前已经将大火扑灭,发挥了“首战优势”,实现了第一时间控火、灭火;协助开展消防安全检查180次,发现并督促整改火灾隐患或消防违法行为187处;共开展各类消防宣传活动32余次,使5余万名群众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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