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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判决八年未能执行 蕲春老赖被逮捕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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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爱情浪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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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17-04-28
  出了交通事故,面对法院生效判决岂能一赖了之?前日,蕲春男子吕某因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被蕲春警方执行逮捕。

  蕲春县漕河镇新建社区居民吕某,2009年因交通事故被蕲春县人民法院判处赔偿原告人90520.44元,至2017年1月仍有57470.44元没有赔偿,在长达8年的时间内,蕲春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多次执行,期间还将其司法拘留三次,并将他列入失信人员名单,余款依然未能执行。2017年1月份蕲春县人民法院因吕某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将其移送至蕲春县公安局,要求依法追究吕某刑事责任。

  蕲春县公安局受理案件后,经调查取证,发现吕某家在漕河城区有一栋两列两层楼房,妻子有固定职业,他本人在这八年间做过钢构生意,还建成三栋小产权房卖出,有被执行能力,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2017年3月30日,吕某被蕲春县公安局刑事拘留,4月7日蕲春县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对吕某批准逮捕的决定,目前吕某被执行逮捕羁押在蕲春县看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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