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蕲春县检察院就一起交通肇事案举行听证会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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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sunsk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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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17-07-24

  “亲人发生车祸去世,我们很痛心,但检察院能不能不捕他?”7月19日上午,湖北省蕲春县检察院侦查监督部会议室里,一场涉嫌交通肇事罪的案件公开审查听证会正在进行,被害者家属建议检察机关对犯罪嫌疑人孙某不予批准逮捕。作为被害方,他为何会向检察机关提出这样的建议呢?
  6月10日,孙某驾驶一辆面包车与骑电动车的程某(后座载管某、甘某)相撞,造成一人死亡、两人受伤。悲剧发生后,孙某认罪态度良好,且双方已达成赔偿协议,被害方出具了谅解书。
  为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体现司法人性化,该院邀请黄冈市蕲春辖区人民监督员、县公安局办案民警、案件双方当事人家属、犯罪嫌疑人所在村支部书记等参与听证。听证会上,案件承办人向参会人员介绍了该案的基本情况、犯罪嫌疑人的认罪态度、赔偿数额等,并就案件处理结果听取各方意见。
  “我为我父亲的过失行为向被害人家属表示歉意,在此郑重地说一声对不起,我们一定会尽我们最大的努力做好赔偿工作……”孙某的家属对被害人管某的家属深深鞠一躬,真诚地表达了歉意,并承诺将做好善后工作,被害人家属当场表示理解接受。
  眼前发生的一幕让在场的办案民警和人民监督员无不为之动容。他们认为,交通肇事罪为过失犯罪,犯罪嫌疑人孙某认罪态度良好,事后积极对被害人进行赔偿,并取得家属谅解,社会危险性较小;加上孙某家庭经济困难,妻子体弱多病,建议对其不予批准逮捕,被害人家属及犯罪嫌疑人家属也均不希望对孙某采取逮捕强制措施。
  听取各方意见后,综合考虑孙某的犯罪情节、认罪态度、积极赔偿、达成谅解、家庭条件等多方面因素,19日下午,该院办案检察官依法对其作出不予批准逮捕决定。
  “公开听证有利于检察机关更全面客观地把握案件事实与证据,增强审查逮捕环节的公开透明,进一步提升司法公信力,对我们也是一次法律知识的教育普及,值得肯定。”听证会结束后,孙某所在村支部书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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