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店门口一辆电动车钥匙未拔,蕲春一女子见财起心趁机盗。昨悉,落网女子将面临刑事起诉。
上月28日19时许,蕲春县公安局城东派出所接到群众龚某报警,称自己的电动车被盗了。接警后,民警迅速赶到现场了解到,龚某10月28日早上8时将电动摩托车停放在李时珍医药港某店门口,离开时忘记将车钥匙拔下,到晚上7点,准备骑车回家,发现自己的电动车不见了。
了解情况后,民警迅速展开调查,发现骑走电动车的是一名中年妇女。民警经查调查走访,一路追踪至漕河镇夏漕村某一巷口,确定了嫌疑人居住范围。
前日下午17时,一名中年妇女进入了民警的视线,并于当晚18时30分持搜查证对她的住宅进行搜查,现场查获一辆电动车。通过核对,证实该电动车为龚某被盗的车辆。
中年妇女对她于28日在医药港某商店门口盗窃电动车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这名女子姓骆,40多岁,漕河镇夏漕居委会居民,在漕河街某商铺上班,家境尚可,以前没有违法犯罪记录,当日下午14时在药港某商店门口,见一辆电动车的钥匙未抽走,而且停放了很长时间,一时见财起心,将电动车盗走。
骆某的行为已涉嫌刑事犯罪,目前被蕲春警方取保候审,不日将被移送起诉。据了解,女子的家人尚不知情,她听说自己将被刑事起诉,嚎啕大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