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庄重承诺:一律不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公款或私人宴请、一律不公款同城吃请......”3月10日,蕲春县纪委监察委80多名纪检监察干部集中签订《黄冈市纪检监察干部严守作风建设“十个一律”承诺书》,立下了自我监督的“军令状”。这是该县纪委监委强化内控机制建设、加强内部监督管理、严防“灯下黑”有力举措。
自今年元月份该县成立监察委员会并与县纪委合署办公以来,该县将“铁军”建设摆在突出位置,牢固树立“正人先正己”“打铁还需自身硬”等工作理念,建立健全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工作长效机制,探索推行“3+2+1”监督模式,即制定出台《蕲春县纪检监察系统内部作风巡查工作办法》《蕲春县纪检监察工作绩效考评办法》和《蕲春县纪检监察系统日常谈话提醒实施办法》3个文件,建立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基本信息、群众反映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2本台账”,修订编印《纪委监察委机关管理制度汇编》,着力构筑全方位、立体式的内部监督体系。
目前,该县对纪检监察干部内部监督对象、监督内容、监督方式、责任追究等进行了详尽规定,进一步密织制度笼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