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蕲春农商行被罚80万 员工被警告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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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18-08-20

8月13日,中国银保监会官网公布了黄冈银监分局对湖北蕲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员工的行政处罚决定。

公告显示,湖北蕲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违规发放借名贷款;违规隐匿不良资产,掩盖真实风险;内部审计检查失职,黄冈银监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于2018年7月23日对湖北蕲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作出罚款人民币80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与此同时,公告显示,李向军、高秋生、王大明、张丽、毛伟雄、邓鹏等人因对湖北蕲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违规发放借名贷款的行为负有管理责任,黄冈银监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二)项,对李向军、高秋生、王大明、张丽、毛伟雄、邓鹏等人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决定。

天眼查显示,湖北蕲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柯云霞,2014年3月20日,在黄冈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经营范围主要为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借记卡、贷记卡)业务;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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