舍利塔、古戏台,这些省级重点文物再不保护以后就没了
保存大量元代高僧舍利子的舍利塔、始建于1745年的古戏台,这些地处蕲春县境内的省级重点文物因常年保护乏力,处于十分危殆的境地。9月30日晚,湖北常态化电视问政专栏《党风政风前哨》曝光了这一问题。
蕲春县横车镇长石村的万年戏台是第四批湖北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如今已成为断壁残垣,戏台前面的部分已经坍塌,后面的部分堆满杂物,积着厚厚的尘土。村民反映,这里常年无人看守,更谈不上什么安保。戏台的一块汉白玉石雕,今年7月份被人偷走了。
位于蕲春县向桥乡童咀村的另一处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羊角尖舍利塔也境况堪忧。该塔是元代僧人的墓塔,仁寿、东山、大竺等寺庙的好几代高僧大德圆寂后火化所得的舍利子保存在里面,其规模之大,保存舍利子的数量之多,在湖北少有。在村民指引下,记者在一座山的山顶找到羊角尖舍利塔。通往舍利塔的道路被埋没在杂草丛中,显然已长时间无人维修。一座两层违建的小楼盖住塔身,已见不到塔的原貌。
记者采访万年戏台、羊角尖舍利塔所在村、所在乡镇的负责人以及蕲春县文物保护部门,他们都称缺乏文物保护经费,无力维修。然而,省政府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指出,“文物保护实行属地管理,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要依法加强管理和监督,切实履行文物保护主体责任,把文物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该文件还强调,“按照属地监管原则,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把文物保护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并按工作需要逐年增长。”
由此可见,省政府文件精神在蕲春一些乡镇村没有得到很好的落实。
在一份2016年9月蕲春县人民政府负责人与横车镇人民政府负责人签订的《蕲春县不可移动文物安全目标责任书》上,记者看到是这样写的——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把文物保护工作当作全年重要工作来抓,成立文物保护工作领导小组,镇政府主要领导人担任小组负责人。各乡镇人民政府要采取自筹、接受募捐,向各级财政争取等多种途径落实文物保护经费。对于省保及省保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各乡镇政府负责同志每月至少巡查一次。
这说明,就连蕲春县对各乡镇的一规定,在该县一些乡镇也没有得到落实。
县(市、区)、乡镇、村组(社区)三级抓好文物保护应当各司其职,这是十分明确的。如今,眼看着省级重点文物一天天在破败甚至毁坏,当地群众忧心如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