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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昨下午4时30分左右,牌照渝AT4991的出租车在渝中区嘉滨路黄花园地段撞死一只冲上公路的藏獒后,疾驰而去。狗主人带着出租车上掉下的车牌到交警部门报案,交警没有受理。 藏獒的主人叫彭艺。“‘莽子’‘莽子’!”记者下午4时45分赶到现场时,她正哭泣着不停呼喊爱犬名字。 彭艺说,昨下午,她的叔叔冉先生带着“莽子”到嘉滨路散步。走过黄花园轻轨站没多远,“莽子”突然很兴奋,要从人行道上往公路上跑,冉先生用力收绳,反被“莽子”拉倒。 冉先生说,“莽子”蹿出人行道,从公路中间的花坛往下跳时,开过的一辆出租车将“莽子”撞上。出租车疾驶而去,却没有发现渝AT4991的牌照在此过程中已撞掉(如图)。 彭艺说,“莽子”才一岁八个月,去年初从成都藏獒基地花两万元买来的。两个月前有个外地人想花15万元买走“莽子”,一家人干脆地拒绝了。 事发后,冉先生拿着车牌到交警队报案,交警没有受理。交警解释说,宠物狗作为一种牲畜,虽属个人财产,但不在《道路交通安全法》所规定的“个人财产”之列,把车撞狗看作交通事故没有相关法律依据,应当作为民事纠纷处理。随后,冉先生到渝中区公安分局张家花园派出所报案。 下午5时15分,出租车司机肖师傅回到事发地。“我是来找牌照的。”他说,事发时他看见一只大狗突然冲向公路,自己根本来不急刹车。“我以为只是小擦挂,车上乘客也说没什么,我赶时间就走了。” “我的狗乱跑有责任,但是你不能连看都不看就走了。”彭艺看到肖师傅后十分愤怒。不过肖师傅认为,狗狗上公路,“撞了也白撞。”肖师傅称,这是狗主人自己没有管理好狗造成的。 由于双方并没有达成解决办法,目前派出所正在调解。 (感谢李先生提供新闻线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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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9-9 7:43:02编辑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