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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输掉财产官司后状告律师讨还百万代理费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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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sunsk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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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07-09-10

我市最大标的律师代理费返还案审结,律师胜诉

一身家过亿的富婆,在输掉一起夫妻财产分割官司后,将与她签有风险代理合同的律师事务所及主要代理律师告上法庭,讨还168万元律师代理费。据悉,这是我市目前最大的一起律师代理费返还案。

9月6日,市一中院对该案作出终审判决,富婆败诉。

事由:败诉告律师

45岁的卢某是重庆渝中区的人,在广东省拥有大量财产、身家过亿,婚姻却有些不顺。2004年协议离婚后,因对财产分割不满意,在2005年3月23日委托重庆欣力律师事务所,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双方约定,按风险代理方式收取律师代理费。

之后,欣力律师事务所指派严崇伟主任律师作为主要代理律师代理诉讼。严崇伟等随后陪同她讨回三家商场的折价款,卢某向严崇伟个人账户上打入现金168万余元。

2005年12月8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驳回了卢某的全部诉讼请求。随后,卢某与欣力律师事务所解除了代理合同,并将欣力律师事务所和严崇伟起诉到江北区法院,要求返还预付的律师代理费168万余元和代缴诉讼费余款等共计169.2万余元。

一审:返还代理费

卢某在法庭上认为,代理合同约定是风险代理,案件败诉后她无需支付律师费,因此该律师事务所无权继续占有她预付的168万余元律师费。

欣力律师事务所当庭反诉,要求卢某支付拖欠的律师代理费52万余元。

去年11月,江北区法院审理后认为,欣力律师事务所只把商场所有权对价为现金,并没有再分割到离婚协议约定以外任何新的财产。为此,判决欣力律师事务所返还169.2万余元并支付利息,严崇伟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并驳回欣力律师事务所要求卢支付律师代理费52万余元的诉讼请求。

二审:该收代理费

欣力律师事务所及严崇伟上诉。

市一中院经过审理后认为,欣力律师事务所代理的是“离婚后再次分割财产”一案,诉讼请求范围应是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中列明的财产,所争议的三家商场不在请求之列。严崇伟等人确实参与了这三商场的协商工作,并促成卢某与前夫廖某达成案外协议,卢某根据欣力律师事务所的工作成效支付代理费,由此双方形成了新的代理合同。所以,卢某要求欣力律师事务所返还代理费的理由不能成立。

今年9月6日,双方领到了终审判决书。

富婆代理人:将申请判后答疑

昨日,记者辗转联系上卢某的代理律师。对方表示,接到二审判决书后,已经在第一时间将结果通报给了远在香港的卢女士,卢女士对于判决结果感到很吃惊,因为是“想都想不到的事情”。

该律师表示,对二审法院的判决保留看法,等待卢女士回重庆后看其如何处理此事。但他表示,将向法院申请“判后答疑”,给当事人一个能够信服的理由。

被告律师:不愿再多提此事

据了解,严崇伟已做了20年的律师,目前是重庆欣力律师事务所的主任,在重庆业界有一定名气。

昨天严崇伟表示,自己当了20多年的律师,以被告代理人身份出庭是常事,但以被告身份出庭这还是第一次,不过这也不是丢人的事。当记者问及对该案有何感想时,严崇伟不愿再多提及此事,“毕竟整了两年多了,身心已经很疲惫,工作也无法正常开展。”

见习记者 唐中明

   编辑: 周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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