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坛风格切换切换到宽版
  • 3272阅读
  • 0回复

蕲春:为一起交通肇事案被害人家属发放2.8万救助金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发帖
5220
铜币
34094
威望
3259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19-01-30

  1月22日,虽是隆冬,但在湖北省蕲春县检察院信访接待中心,却流动着阵阵暖意。在两名人民监督员的见证下,一起交通肇事案被害人张某的妻子胡某颤抖地从该院控申部门检察官手中接过2.8万元司法救助金,顿时泪湿了眼眶。
  2011年8月15日凌晨4点,胡某的丈夫张某像往常一样骑摩托车出门上班。行至该县刘河镇时,与对向行使的车辆发生刮擦后倒地,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肇事车辆逃逸,案件至今未破。
  丈夫这一走,家里唯一的顶梁柱倒了。由于找不到肇事车辆,妻子胡某没有得到任何赔偿,加之当初抢救丈夫欠下12万元,他们的生活举步维艰。为了让儿子能像其他同龄孩子一样吃饱穿暖、接受教育,胡某不得不拖着带病的身体外出务工,维持生计;但不久后因为家庭困难,儿子也辍学外出打零工。
  蕲春县检察院在蕲州镇开展精准扶贫工作时,通过走访贫困户了解到这一情况。该院控申部门认为胡某的情况符合申请国家司法救助的条件,遂于2018年8月主动帮她办理相关司法救助申请手续,并及时将申请救助的相应材料报送至市院。经过逐级层报和多方协调,经过半年时间,该院终于成功为胡某申请到2.8万元司法救助金。
  “丈夫去世后家里生活实在很难,感谢县检察院为我争取2.8万元救助金,我跟孩子的生活有希望了!”收到这笔来之不易的救助金,胡某忍不住流下了眼泪。
  “这笔司法救助金你打算如何使用?”检察官问道。
  “这笔钱够我用好多年了。我身体不好,打算先花一部分钱治病,再用一部分维持我和儿子的基本生活,剩下的以备不时之需……”听了胡某的回答,在场人员无不为之动容。
  见证这一刻,人民监督员感慨地说:“检察院作为司法机关,不仅要在办案时让人民感受到司法的公平公正,更要让法律的温度传递到那些阳光照耀不到的地方。”他还真诚地鼓励胡某:“生活不易,但我们仍需坚强地走下去。”
  近年来,该院把因案致贫的困难群众作为救助重点,将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深度融入精准扶贫工程,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司法为民、司法扶贫的特色和优势,持续不断地为困难群众送去检察温度。
相逢何必曾相识,
               同是天涯伦落人!
快速回复
限100 字节
如果您在写长篇帖子又不马上发表,建议存为草稿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