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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河驿水文站运用法律武器维护水文权益取得良好成效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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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07-11-22

  本站讯 (通讯员 黄淼) 日前,黄冈水文局西河驿水文站运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维护水文权益,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11月7日8时该站水位观测值班员黄淼同志在观测水位时,发现蕲春县通兴路桥公司因维修加固西河驿大桥桥墩,在该站基本水尺、测流断面上游400米处筑坝挡水,在基本测流断面内开挖沟渠引水,此举必将影响该站正常水位观测和流量测验工作。该同志立即向站领导汇报并一同前往摄像取证,站长同时安排人员立即设立临时水尺,要求密切关注其施工动态。该公司在未征得水文部门的同意于当天16时10分完全将该站基本水尺、测流断面上游400米处水流挡住流向其开挖的沟渠。致使该站基本水尺无法正常观测水位而改观临时水尺水位。

  第二天,该站负责人带领有关同志携带水政监察执法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读本及摄像取证资料前往该公司,向该公司负责人宣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并就该公司的行为着重解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第五章第二十九条、三十二条、三十三条、三十七条、四十二条等相关内容。但该公司负责人以其有《公路法》而不服,双方协商未果,又找到了该项工程的业主--蕲春县公路段(局),三方经过长达三个多小时的协商会谈,最终蕲春县公路段(局)、蕲春县通兴路桥公司同意承担因其工程施工对水文站正常观测影响作出相应补偿费用,并承诺施工结束后负责恢复该站基本水尺断面和基本测流断面。

  据悉,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自2007年6月1日颁布以来该站首次运用法律武器维护水文权益。

  (湖北省黄冈市水文水资源勘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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