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蕲春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通告(第22号)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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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20-03-23
蕲春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通告(第22号) 为进一步服务企业复工复产,满足市民基本出行需求,现就我县交通运行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有序恢复公共交通
从2020年3月24日早上6:00起,公交车、出租车、县际客运、乡村农村客运及昌泰客运站、县二级客运站、蕲州客运站、向桥客运站、花园客运站、檀林客运站全部恢复运行。
二、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一)公交、出租、客运公司和客运站场严格执行交通运输部制定的《客运站场和交通运输工具新冠肺炎分区分级防控指南》和《关于精准有序恢复运输服务扎实推动复工复产的通知》的规定,按规范要求进行车辆、站场消毒作业,确保乘车环境安全,司乘人员和站务人员必须确保自身健康,全程佩戴口罩上岗。
(二)所有乘客必须全程佩戴口罩,并出示健康码“绿码”或健康证明,经体温检测无异常后方可乘车。乘客配合司乘人员、站务人员进行身份信息登记,减少交流。上车后,间隔或错位入座,县际道路客运、农村客运班线车辆严格控制50%的客座率;出租车乘客应于后排就坐且不超过2人。禁止使用车内空调,做好开窗通风,如发现同车乘客有发热、咳嗽、呕吐或疑似症状,乘客须主动配合司乘人员上报有关信息,服从司乘人员的统一管理。乘车所有支付采取支付宝、微信、自动投币等无接触方式进行。
三、凡不遵守规定的,司乘人员有权拒绝其乘车,情节严重的,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四、交通运管部门加大巡查监管力度,对疫情防控措施不力,将依法依规处理。监督举报电话:0713-7265999                                            2020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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