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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蕲春县查封2家消防器材经营不合格企业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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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yyc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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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07-12-09

为认真贯彻执行湖北省消防总队《关于开展灭火器维修企业工厂条件检查工作的通知》的精神,进一步规范消防器材维修行业管理,维护消防器材维修市场正常秩序,切实从源头上控制火灾隐患的产生。126日,蕲春县消防大队组织开展对本辖区内已经申请报名的灭火器经营维修企业进行全面检查。





消防大队执法干部结合《灭火器维修企业基本情况登记表》、《检验用仪器、设备明细表》、《湖北省第一批不合格消防产品情况表》、《湖北省灭火器维修企业工厂条件检查记录表》对相关企业逐条逐项进行核对盘查。

通过执法检查发现,鄂东消防器材服务处存在将旧灭火器翻新后再销售给社会单位;且不能满足维修品种和数量要求,面积少于80㎡;储存和灌装干粉灭火器的区域和水压试验、气压试验区未完全隔离;维修人员无证上岗等严重违规问题。执法人员对该消防器材维修经营企业实行全面查封,对现场维修的10具不合格灭火器进行了没收,同时对该服务处负责人刘某提出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要求其写出停止经营保证书。

在随后的检查中还发现,蕲春县消防器材服务站存在维修现场没有工艺文件和操作规程;没建立培训及设备档案和检定记录;部分设备不能使用等问题,执法人员对服务站负责人郑某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并对相关不合格消防器材维修设备进行了查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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