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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冈市人大常委会做实调研视察提高监督实效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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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21-02-01

黄冈市人大常委会:做实专题调研和视察 提高监督工作实效

专题调研、专题视察是地方人大常委会开展监督工作时比较常见的两种方式,但如何做实这两项工作真正使其发挥应有的作用,这也是目前人大工作面临的重要课题。2020年,黄冈市人大常委会就营商环境考评的重要内容“办理破产”进行了专题调研,组织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市人大代表对黄冈城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题视察,注重机制创新,形成工作闭环,让调研不白跑、视察不白看,依照法律法规办事,着力提高人大监督实效,取得了初步成效和阶段性成果。这两项市人大成功以来的创新工作,都写进了2021年年初召开的市五届人大六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之中,得到了社会各界和代表们的充分肯定。

办理破产工作情况专题调研

2020年7月27日,黄冈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社教在市中院调研司法服务高质量发展工作情况时强调,黄冈两级法院要把依法高效审理破产案件作为服务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切口,完善破产审判机制,积极打造破产审判黄冈品牌,持续助推营商环境优化。为全面了解全市法院破产审判工作情况,提高常委会关于市中级法院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的办理质效。9月至10月,市人大监察司法委牵头分别到麻城市、龙感湖管理区和浠水县、市中级法院和黄州区,就办理破产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并形成调研报告。从调研情况看,全市法院办理破产案件存在的主要问题是难以按审限依法审结,办理破产工作指标考核居全省下游,其影响因素是破产资产清理难、破产资产处置难、破产费用筹措难、破产管理人选定难、破产重整计划落实难、破产配套政策落实难、单位(部门)形成合力难等,具体原因主要是依法破产理念不够强、破产配套机制不够全、资产处置途径不够宽、破产清算费用不够足等。为进一步提升全市办理破产工作质效,助力优化营商环境,调研报告提出了六点建议:一是提升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办理破产案件对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性;二是加大破产法治宣传,进一步营造办理破产工作社会氛围;三是健全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形成办理破产工作合力,要尽快建立府院联动机制;四是组建破产管理人协会,进一步规范办理破产工作程序;五是引进高质量市场主体,进一步破解破产案件结案难题;六是加强专业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办理破产工作质效。

11月12日,黄冈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听取了委员会关于全市办理破产工作情况调研的报告,并决定根据监督法及省实施监督法办法的规定向市政府和市中级法院交办。11月13日,常委会办公室以黄常办函20号文,向市政府办公室和市中级法院发出关于认真研究处理调研报告的函,并要求在六个月内反馈办理情况。这是市人大成立以来主任会议首次就专委会调研报告进行专题讨论并向府院交办意见。

办理破产工作是营商环境评估体系的一个重要指标,关于全市办理破产工作情况的专题调研报告经主任会议讨论印发后,引起了有关方面的高度重视。省人大监察司法委在11月19日召开的全省人大监察司法工作联系点会议上对这一作法给予了充分肯定,市委机关刊物《黄冈通讯》第11期对调研报告予以刊发,市政府和市中级法院收到交办件后进行了认真研究并采取措施积极办理,目前已取得阶段性成果。比如:12月6日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在市中级法院举行了成立大会暨第一届第一次会员大会,现有47个单位会员和19个人会员。这也是全省由中院作为业务主管单位成立的首家破产管理人协会。12月30日市政府牵头召开了府院联动工作第一次会议,市直18个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讨论出台了府院联动工作机制的实施办法,并对有关具体案件进行了研究。目前,该市办理破产工作指标考核跃居全省前列。

对黄冈市城区交通安全情况进行专题视察

为了了解2018年5月黄冈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检查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交办以来的工作情况,重点察看和督办黄冈市城区交通安全存在的问题,2020年11月17日,市人大常委会根据市委批转的2020年工作要点的安排,组织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市人大代表对黄冈城区交通安全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题视察。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詹旺民,副主任王万福和秘书长方荣,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上官福令参加了视察,市直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视察代表座谈交流会。视察组先后视察了新港大道与赤壁大道交叉口“小微车辆”执法宣教点、东门路转盘科技执法示范点、东门路与涵晖路交叉口道路交通组织优化点、市车辆管理所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市公安局指挥情报中心等地,并随机同管理人员和现场市民进行互动交流,还专门召开座谈交流会听取了市公安局关于现阶段市城区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情况的汇报,与会代表提出了意见建议。

12月14日,黄冈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专题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监察司法委关于城区交通安全情况视察报告,并通过了黄冈市城区交通安全情况的视察意见。12月15日,常委会办公室以黄常办函21号文,向市政府办公室发出关于认真研究处理黄冈市城区交通安全情况视察意见的函,要求市政府对视察意见及清单进行认真研究处理,并在3个月内反馈办理进展情况。这既是市人大成立24年来首次书面向市政府交办视察意见,也是全省市州人大中的首例。

视察意见提出了进一步营造安全文明交通的良好环境、抓好城区交通安全的基础设施建设和提高城区交通安全的管理水平等3个方面的建议,并附有5个问题的整改清单。该清单直观具体,比如:加快实施黄州大道与东门路交叉路口、黄州大道与中环路交叉路口、赤壁大道与遗爱湖大道交叉路口等地方右拐车道的改造工程,建议在赤壁大道与赤壁一路、新港一路与文峰路、中环线与新桥街等处设置红绿灯,探索推行黄冈城区错峰上下班有效缓解城区出行难题。

根据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办法第十六条的规定,代表在视察中所提建议批评和意见由本级人大常委会转有关国家机关、组织研究处理,并按照办理代表建议的规定予以回复。这次该市人大常委会首次向市政府交办代表视察意见,既体现了人大依法履职的担当精神,克服过去视察时看了谈了而无下文的弊端,又有利于尊重代表主体地位和发挥代表作用,让代表说了不白说,同时也有利于提高人大代表工作和监督工作的实效。目前,市政府正在对视察意见及整改清单进行办理之中,2021年1月9日市政府办印发了《关于调整市直机关作息时间的通知》正式实行城区错峰上下班制度,人大监察司法委将做好跟踪督办工作,确保视察意见得到有效落实,共同促进城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水平得到明显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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