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蕲春偏远地区巡回办案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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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08-03-16
    本报讯  为切实解决群众告状难问题,湖北省蕲春县人民法院在偏远地区设立巡回法庭。今年以来,巡回法庭共审结民事案件80余件,有效地化解了民间纠纷。

    蕲春法院共有11个法庭,辖区面积较广,部分偏远乡镇的村民为了打官司,要跑几十公里甚至几百公里,费时费力费钱。鉴于此,该院在偏远乡镇设立了巡回法庭,极大方便了当地群众诉讼。巡回法庭设立固定办公场所,向社会公开受案范围和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巡回法庭法官的联系电话,同时向当地群众发放便民联系卡。巡回法庭实行定人、定时、定点开展巡回审判,每周二法官必须到巡回法庭的办公地办理案件、接待来访、提供法律咨询等。每到农忙季节,巡回法庭还要深入到村庄、农舍、田间、地头巡回办案。

    该院巡回法庭在审理案件时,注重做到“快”、“细”、“和”。“快”就是做到受理快、审理快,特别是对那些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诉讼标的额不大的案件,实行当日立案、当天送达、当天审理、当天结案;“细”就是深入案发地,进行细致调查,释法明理,促使当事人互谅互让,把矛盾消除在萌芽状态,从而达到息讼止纷。“和”就是在调解时诚心为当事人考虑,邀请当地基层组织协助,入情、入理、入心地劝导当事人,消除双方抵触心理,最终达成调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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