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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坐标:珞珈法科·中国历史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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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06-11-06

 
  □本报记者 邱春艳发自武汉从武汉到乐山

  1932年,著名的东湖之滨,珞珈山下,一座建筑面积为4013平方米的四方形大楼在此建成。物理意义上的武汉大学法学楼就此诞生。

  而历史意义上的武汉大学法学教育早在10年前就开始了。

  1926年,北伐军来到武汉,随后广州国民政府也迁至武汉。武汉成为当时的革命中心。这年12月,武昌中山大学成立。前湖北法科大学成为武昌中山大学的法科。载入武汉大学法学院院史的武大法学教育从此开始。

  刚刚起步的武汉大学法学教育多灾多难。

  由于大革命的失败,武昌中山大学存在仅一年多,便于1927年12月24日被解散,师生员工被勒令离开学校。

  1929年,新成立的国立武汉大学将社会科学院改为法学院。

  正当法学院开始稳步发展时,灾难再一次降临。

  1938年初,武汉已被日军三面包围。形势岌岌可危。2月,武汉大学第322次校务会议决定将学校迁往四川乐山。

  “当轮船离开武汉渐行渐远时,我们早已没了‘孤帆远影碧空尽,唯见长江天际流’的诗情画意了,我们想的是,何时才能回到我们的珞珈山呢?”

  武汉大学法学院当时的学生姚梅镇在多年之后回忆起离开武汉时的情形。和姚梅镇同在武汉大学乐山时期的法学院就读的还有端木正、王名扬、陈安明、陈造福、唐表民等人,他们后来成为法学界和法律实务界的俊杰。

  和“大武汉”相比,乐山(又名嘉定)只是一个小小的县城,虽然风景秀丽,但和武汉相比,就显得十分破旧和狭小了。

  武大迁到这里后,没有合适的校舍地盘,只能把办公教学和住处安排在庙宇内,就连庙,也还都是些破庙。

  乐山时期,对于学生和教师无疑都是一段艰苦的回忆。

  整个校舍以乐山城内的文庙为总办公处及文法两学院的教室,学生宿舍分散在火神庙、露济寺、龙神寺等地。教授的住房只能自己租借,学校根本无力安排。

  没有体育场,只能在山顶上建一个简易的运动场。

  整个武大就由一座座庙宇组成。面对这种情景,一些学生们的积极性大打折扣:这哪是大学生学习生活的地方,分明是和尚尼姑道士生活的地方嘛!

  学生们只能在庙宇里上课,一抬头就能看见菩萨。没有自修室,就只好在茶馆里看书。

  师生们的生活也十分拮据。法学院的老师常去专科学校或中学兼课,也有兼职当律师的。

  当时法学院的一名学生几十年后还记得那时的艰苦:“过去靠贷金和公费能够生活得很好,但去了乐山之后,由于物价连年上涨,靠贷金和公费生活的学生十分可怜,只能吃上‘八宝饭’。所谓八宝,就是老鼠屎、小石子、小树叶等。”

  据武大法学院院史记载,“由于生活艰苦,营养不良,学生多面黄肌瘦,因病死亡者每年都有几十人。”

  编写院史的付春扬博士介绍,在迁校前,武大学生的生活学习条件在国内是一流的。学生宿舍还有热水供应,这在当时全国的大学里都是罕见的。

  两相对比,学生们不能不怀念武汉的武大。怀念“东湖之滨,珞珈山下,书声歌声,其乐融融”的田园牧歌般的生活。

  法学院的一名学生在日记中写道:“珞珈山上,草劲枝虬是否如昔?凌波湖畔,柳绿鱼动是否依旧?”

  即便在如此艰难的条件下,当年还是有不少值得夸耀的成绩。在谈及乐山时期的辉煌时,武大法学院的现任副书记楚龙强如数家珍:

  王铁崖、李浩培曾在这一时期的武大法律系任教,端木正、王名扬、陈安明等曾在这里读书……

  姚梅镇1940年从武大法律系(当时的法学院包括法律系和一些社会科学系)毕业时,学位论文《无过失损害赔偿责任的理论和实践》,在当年全国大学毕业论文竞赛中荣获第一名。

  后来参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起草工作的闻鸿军,1941年从武大法律系毕业时用英文写完了他的毕业论文。

  香港树仁学院的创办人钟期荣女士,毕业于乐山时期的武大法律系……

  最后一个

  住进武大公墓的人

  乐山曾多次遭到日军的轰炸。法律系的孙芳副教授的家人就是在一次日军的轰炸中遇难的。

  这位法律系的副教授是当时的一个传奇人物。“上课从来不带书本却口惹悬河有条不紊,引证法律条文,第几条第几款,绝无差错”。

  这样一位副教授,却不得不靠兼职来支付自己专著的出版费用。

  刚好快要凑足时,一场轰炸改变了他和家人的命运。安葬在轰炸中死去的家人几乎花光了他所有的积蓄。

  出版专著的费用只能从头再来。

  然而背井离乡和家破人亡的遭遇常常让他不能自已。面对学生,他忍不住会念起那首古老的诗歌:“蒹葭苍苍,白露为霜,所谓伊人,在水一方”。学生们知道,孙教授所谓的“伊人”与诗中本身的“伊人”不同,他是想念武汉东湖之滨的珞珈山,想念家乡的亲人了。

  郁郁寡欢的孙芳终因贫病交加客死乐山,时年47岁。在去世前他再一次把所有的积蓄用来支付了《民法概论》等专著的出版费用。只是没能等到专著出版,他便住进了“第八宿舍”(武大在乐山有七所学生宿舍,武大公墓被称为第八宿舍) ,成为住进这一“宿舍”的最后一人。

  和他一同进公墓的,还有他两件未了的心愿:回武汉珞珈山和看到自己专著的出版。

  重返“大武汉”

  1946年3月,在乐山经过了8年的磨难之后,武汉大学终于得以回迁。此时,武汉大学在国内外已取得一定的学术地位,牛津大学给予武汉大学优秀毕业生在牛津大学之研究生地位。法律系这一时期的实力也不断增强。从1946年到1 949年,李浩培、燕树棠、韩德培三位著名法学家先后担任武大法律系系主任。

  82岁高龄的梁西教授至今记得,正是武汉大学从四川乐山迁回武昌珞珈山的那一年,他以一篇热血满腔的作文《多难兴邦》和各科优异成绩考入武大法律系的。

  1946年也是武大法律系声名远扬的一年。

  在由蒋介石选定的派往东京参加国际审判的法官、检察官和顾问3个最重要的人选中,除了法官梅汝璈曾经担任过武大法律系的教授外(被任命时是复旦大学教授),顾问吴学义当时正是武大法律系教授。

  梅汝璈和吴学义两人曾经担任过国民政府行政院院长宋子文、外交部部长王世杰的助手,有着丰富的国际外交经验,通晓英美诸国法律。

  在失去法学的日子里

  新中国成立后不久,全国综合性大学的法律系几乎都被取消,只有3所大学保留了法律系,武大是其中之一。

  1952年,在新一轮的院系调整之中,武汉大学法学院的建制被撤销,法学院的政治系与法律系合并为政法系。1 953年之后又改名为法律系。这之后,许多优秀的法学人才充实进武汉大学法律系,使得武大法律系在1955年时形成了一个“豪华阵容”:韩德培担任系主任,全系共有教授燕树棠、曾昭琼等16人,副教授姚梅镇等4人……专任教师共47人。这个教师阵容在当时的国内是首屈一指的。

  可惜好景不长。1957年,“反右”开始后,武大法律系被斥责为培养资产阶级的“大染缸”,系主任韩德培被称为“山中宰相、武大右派分子的总后台”。他和姚梅镇、何华辉等三人被定为“极右”,燕树棠、马克昌等人被定为右派。学生中也有6人被定为“极右”,22人被定为“右派”。

  1958年,武大法律系被撤销,并入当时新成立的湖北大学。武大的法学教育从此中断,而这一断,便是20年。

  由于湖北大学不愿意接受“右派分子”,法律系被划为“右派”的教师除了一直在沙洋农场劳动的以外,回到学校的被分散到各单位。然而,在没有法学的日子里,这些搞法律的人能做些什么呢?

  第一次被划成右派的时候,韩德培还曾辩解。让他对全校的师生做检查,他就将自己的“罪状”一条一条地加以反驳。因为非常有理,揭穿了“反右”办公室的许多谎言,下面的人哄堂大笑。韩德培的罪名就又多了一项:“态度极度恶劣”。

  在被整整批斗了一个星期之后,“反右”办公室宣布了对他的处罚:撤销一切职务,送沙洋农场劳动教养。

  韩德培劳动完毕从农场回到学校时,法律系已经被撤销。他只好改行教英语。

  这位留学于哈佛大学,能用法文、英文、德文3种外语研究的法学家教起英语来一点不含糊,他不仅让学生读中国人写的英语,还让他们读外国的原著:“看看人家外国人写的英语,这对学英语帮助很大”。

  “文革”开始后,韩德培教英语的权利也被剥夺了,原因是“在教英语时放毒”。他再次被下放到沙洋农场劳动,一去就是8年。

  1957年5月下旬,已经提升为武汉大学法律系主任助理的马克昌从校园里的高音喇叭里听到一个消息:武汉大学的全国人大代表朱君允将要去北京参加人大会议,正向全校师生征集提案。

  马克昌曾在1956年冬就应邀参加了刑法的起草,听此消息,很快就写了一份题为《建议全国人大尽快制订刑法》的提案。大意是:“我国建国已经8年了,现在审判刑事案件大多还无法可依,审判人员判案随意性很大,希望尽快制定一部刑法,以便审判人员依法判案,保障人民的权利”。

  他没想到的是,这条建议不仅没有被采纳,相反成了他“右派的罪证”。

  1958年5月,他被打成“右派”后,下放到湖北省蕲春县八里湖农场劳动改造。刚开始马克昌干的是杂活,有什么活就干什么,抬石头、插秧、在伙房烧火,他都干过。后来上面的人认为他有文化,就抽调他到场部,负责规划设计。

  1959年9月,马克昌因“在农场表现好”,被调回到武汉大学伙食科当出纳员。

  两年之后,闲不住的他给领导写信,请求到图书馆工作。后来获得批准,在图书馆担任图书管理员。“那时不能读法学书籍,我就看其他方面的书。其中文学方面的读得最多。什么老子孟子论语,唐诗宋词三言两拍全都读过,有的还读了很多遍,加深了我的文化素养。”多年以后,马克昌仍然觉得在图书馆工作时他的收获很大。

  在失去法学的日子里,法学家们被剥夺的,不只是才学和时光,还有对于法学的热情。

  武大法学院一位并不十分知名的老教授,在“反右”和“文革”时受到打击迫害。拨乱反正之后,有关方面请他出来继续从事法学教育工作,他始终不肯。

  之后的20多年,他一头钻进“故纸堆”——研究唐朝时期长安和洛阳的每一条街的历史。为躲避法学——这个在他看来永远都是敏感而危险的话题,他宁愿钻进唐朝的街道里。

  这位老人直到2003年去世时仍只是一个副教授,去世前住不起“高干医院”,是他的一个学生出钱让他住进了一家好医院。

  重铸昔日辉煌

  十年动乱使武汉大学元气大伤,昔日珞珈山上的王牌军、被称为武汉大学的金字招牌的法律系早已荡然无存。

  “文革”结束后,如何重铸法律系这枚金牌,成了新上任不久的武汉大学副校长刘道玉思考的首要问题。

  但一个被一锅端掉了的系,恢复起来谈何容易?

  1958年武汉大学法律系合并到湖北大学时,作为合系的条件之一,当时被打成右派分子的法律系教师,如著名国际私法教授韩德培,国际经济法教授姚梅镇,以及刑法教师马克昌、宪法教师何华辉和法理教师张泉林等都被湖北大学当成包袱拒之门外。

  20年后,正是这些当年的包袱,成了恢复法律系的主要力量。

  刘道玉一一找到这些人后,召开了恢复法律系筹备工作会议。参加会议的有韩德培等5位教师,还有拟担任法律系党总支书记的陈明义等2名干部,共7人,号称重建法律系的“七君子”。

  为了以最快的速度恢复法律系,刘道玉采取特事特办的办法:“第一,要把物色和调配教师作为头等大事来抓,只要物色到符合条件的教师,人事处要以最快的速度办理调动手续……第三,凡是办不通的事,可以直接找我,不允许搞‘中梗阻 ’。”

  武大恢复法律系的消息很快就传遍了各地,在法学界得到广泛的支持。多年流失和埋没在各地各界的法学人才,纷纷主动来函应聘,其中不少是武大法律系早年毕业的校友,他们不约而同地发出一个声音:“重铸昔日的辉煌!”

  法律系的实力得到最快的恢复和发展,1980年上半年,武汉大学法律系正式恢复,第一年便招收了60名本科生,两名研究生。

  马克昌记得,“法律系恢复之初,只有8条枪(8个教师)”。

  1986年7月,武大恢复重建法学院,此时教师已增加到70人。

  “王牌军”的内涵

  提起“珞珈山的王牌军”,人们很容易想到武大法学院的名学者和名教授。

  翻开武大法学院的院史,确实不难发现,在武大法科教育80年的历史中,著名学者实在是不胜枚举:

  解放前,武大法律系曾有多位法学家担任过校长或校务委员会的主任,如王世杰、杨端六、皮宗石、周鲠生等;

  王铁崖、李浩培等法学大家曾在这里执教;教授中吴学义等曾担任国民政府要职。

  在刑法学界,有北高南马之说(北是指高铭暄),其中南马便是指武大法律系的马克昌教授。

  关于当今珞珈法学的著名学者,学术界更有“一仙、三老、四中、六青”之说。

  “这些名教授学者固然是我们武大法科教育的王牌,但武大法学院之所以能成其为王牌,另方面是因为我们的学生。优秀的毕业生是我们法学院的名片,自然也是我们的王牌。”武大法学院党委副书记楚龙强这样理解王牌的内涵。

  端木正、王名扬、陈安明、姚梅镇、梁西、马克昌、李龙……这些早年在武大法律系就读的学生后来成为法律学术界和实务界的名家。

  如今,仅以马克昌的学生为例,熊选国,鲍遂献,王晨,单民,刘明祥,贾宇,鲜铁可,张绍谦,谢望原,莫洪宪,林亚刚……这些武大法律系的毕业生如今或成为刑法学研究的中坚力量,或成为司法实务部门的行家,有的还担任着法律部门的重要领导职务。

  “不论是名教授,还是‘名学生’,他们都不只是属于武大法学院,我们希望他们能将东湖之水的灵气,珞珈山的大气,带到全国甚至世界的法律学术界和实务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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