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 (楚天都市报) (记者陈杏兰)曾引发众人关注的蕲春县教育局长状告下属“网络诽谤案”(本报4月11日报道),近日以原告刘建文撤诉告终。
据了解,5月29日,薪春县法院发出《刑事裁定书》,书中表述,“自诉人刘建文从和谐的大局出发,向本院申请撤诉”。“被告人王纲表示刘建文撤诉后,其不再为此发生任何新的矛盾”。法院“为了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与和谐,准许自诉人刘建文撤诉”。
2006年10月,蕲春县教育局办公室副主任王纲以“我爱蕲春”、“蕲春教师”等网名,在荆楚网“东湖社区”发帖“举报”局长刘建文的“腐败问题”。2007年7月,刘建文以“诽谤罪”将王纲告上法庭。2008年4月10日,蕲春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