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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定奇虎不正当竞争 周鸿祎回应雅虎不占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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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06-12-22

周鸿祎表示,虽然,奇虎一审败诉了,但在某种程度上这并不是坏事,“如果这个案件可以让‘流氓’们都站出来告我们,我会很高兴,那坏事没准就变成好事。因为这一系列的连锁反应很可能引起更高一层法律界人士的关注,从而改善我国互联网立法相对滞后的漏洞。”
  摘要:法院认为,原告阿里巴巴公司旗下软件雅虎助手确实存在不当行为,但是由于“恶意”系贬义词,因此被告三际无限将雅虎助手称为“恶意”应当具有充分的法律依据,据此,判定三际无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

  天极ChinaByte 12月22日消息(杨剑)昨天,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宣判了北京阿里巴巴公司起诉北京三际无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即奇虎)不正当竞争案件,法院认为,原告阿里巴巴公司旗下软件雅虎助手确实存在不当行为,但是由于“恶意”系贬义词,因此被告三际无限将雅虎助手称为“恶意”应当具有充分的法律依据,据此,判定三际无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

  律师看法:不存在"法律主动允许我们做,我们才可以做"的逻辑

  为此,奇虎的代理律师于国富在今天发表了对这件事的看法:

  1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的此份判决,是一审判决,尚未生效。我们会在法定期限内上诉,争取上级人民法院依法改判。

  我们认为一审判决中以"缺乏法律依据"为由,认定360安全卫士无权将雅虎助手列为"恶意软件",是对法律的曲解。

  根据现代法律制度,只要法律不禁止的行为,当事人就可以实施;根本不存在"法律主动允许我们做,我们才可以做"的逻辑。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在社会生活空前丰富的时代,什么事情都由法律明确规定下来,特别是人们可以做什么的自由都由法律规定,那是不可能,也没有必要的。

  在对软件是否恶意的判定上,相关公众和行业组织以及商业公司完全可以从公认的标准出发,作出自己的认定。只有认定"恶意软件"与事实不符时,认定方才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2 此判决书在认定事实方面,已经确认了360安全卫士方面用以证明雅虎助手软件存在"强制安装/难以卸载/干扰其他软件运行/劫持浏览器等事实的证据。

  只要根据互联网协会制订的恶意软件的标准来进行判断,就可以得出雅虎助手是否恶意软件的结论。法院的判决并未采纳互联网协会的"恶意软件"标准,转而要求360安全卫士拿出确定"恶意软件"的成文法律,这是对行业共识和民众正常判断能力的忽视。

  这一判决将必然导致互联网协会的恶意软件判断标准处于非常尴尬的境地。同时,国内外安全软件行业也必将因此而受到重大的影响,此前已经在全球推出的微软的windows defender软件,国内已经正式推出的瑞星卡卡、江民软件等也必将受到一定影响。

  我们认为,在日益全球化的经济环境下,我国司法系统在判断是非曲直的时候,不仅要考虑某一利益集团的利益,同时要考虑与国际通行的法律原则和行业惯例相接轨。

  3 由于此判决出现了逻辑错误,并且陷入了我国互联网立法相对滞后的漏洞,因此,此判决虽然判定360安全卫士构成不正当竞争,但并不能得出"雅虎助手不是恶意软件"的结论。

  我们相信,整个互联网行业和广大互联网用户能够根据客观事实对此做出正确判断。360安全卫士的上诉,也必将引起更高一级司法系统的重视,并对此案进行重新审视。

  周鸿祎:雅虎觉得自己有钱所以才告我

  而针对法院的判决,周鸿祎也表示,法院并没有否定360的模式,只是否定“恶意软件”的叫法所以,360完全可以不叫流氓软件、恶意软件,而叫XX软件好了。奇虎只是提供一个工具,选择权还在网民,网民愿意装谁,就装谁,爱卸谁就卸谁。

  另外,周鸿祎认为,在这件事情上,雅虎并不占理,但“雅虎觉得自己有钱,所以才告我。”

  周鸿祎表示,虽然,奇虎一审败诉了,但在某种程度上这并不是坏事,“如果这个案件可以让‘流氓’们都站出来告我们,我会很高兴,那坏事没准就变成好事。因为这一系列的连锁反应很可能引起更高一层法律界人士的关注,从而改善我国互联网立法相对滞后的漏洞。”

  周鸿祎还表示,这次雅虎之所以选择索赔260万人民币,就是为了达到中级人民法院的审理底限,扩大影响。言下之意,雅虎这是杀鸡儆猴,以达到对别的反流氓软件的警示作用。

  雅虎:奇虎和周鸿祎是在混淆视听转移公众注意力

  而针对此次判决,雅虎方面也有自己的理解。

  雅虎中国相关负责人明确表示:“雅虎助手自去年9月15日诞生以来就是绿色软件,而雅虎已经在北京市公证处证实了雅虎助手是绿色软件。”

  而在雅虎关于此次判决的新闻稿中,雅虎更是驳斥“奇虎和周鸿祎是在混淆视听,转移公众注意力。奇虎打着‘反恶意软件’的旗号,通过傍‘雅虎’这样的大款,迅速吸引公众注意力,知名度确实得到很大的提升,许多人通过这场争论和口水战而熟知了这个软件并进行下载,不少业内人士早已质疑:周鸿祎是为了推广奇虎品牌和360安全卫士,为未来获得投资、上市做好准备。”

  在雅虎的新闻稿中,引用了部分业内人士的话:

  其中,中国互联网协会政策与资源工作委员会学术专家胡钢认为,民间和企业定义恶意软件存在较大风险,这种监管应当转移给政府机构或者公正的第三方机构。某国内知名杀毒软件相关人士表示,“恶意软件判定的问题还悬而未决,一个软件是否是恶意软件,并不是由不具备相关资质的软件厂商、商业机构来决定的,而需要通过国家信息产业部和公安部门的资质认证。”同时,“作为一个商业企业,误导甚至怂恿用户对竞争对手的软件产品进行查杀,也让行业和用户都觉得缺乏公正性。”

责编:徐新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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