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坛风格切换切换到宽版
  • 3760阅读
  • 0回复

“克百威”劣质农药坑农案成功执结 287户农民获赔43万元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命运天空
 

发帖
2377
铜币
26143
威望
568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08-07-30
    中国法院网讯
  7月26日,随着43万余元赔偿款的足额到账,一起涉及青县及周边5县(市、区)15个乡、镇287户农民切身利益的劣质农药赔偿案得以成功执行。这是河北省青县法院继2006年成功执行972户农民施用劣质农药损害赔偿案后的又一次成功执行。

    2005年6月到7月间,青县及周边5县市的972户农民,因购买湖北沙隆达蕲春有限公司生产的“克百威”,用于防治玉米螟,导致玉米大面积减产甚至绝收,给广大农户造成经济损失近百万元。青县法院受理案件后,办案人员六下湖北调查取证,查询账户,冻结存款,采取先予执行、强制扣划等法律措施。经不懈努力,使972户农民的96万余元损失得到了最终赔偿,在社会上引起较大反响。

    和972户农民一样,涉及青县及毗邻沧州市运河区、沧县、泊头市、黄骅市、河间市5县(市、区)15个乡、镇的梁丙行、谭学树等287户农民,2005年月6至7月,也因施用沙隆达蕲春有限公司生产的农药,造成农作物严重减产或绝收,直接经济损失达43万余元。2007年6月 5日,他们毅然决然地拿起了法律的武器,将农药厂家告上法庭。青县人民法院再次受理此案后,急农民所急,以最快的速度审结此案。2007年8月20日,法院判令沙隆达蕲春有限公司赔偿287户农民各项损失共计433829元。由于该农药附带的合格证是由湖北沙隆达股份有限公司出具,该公司被法院判令承担连带责任。法律文书生效后,被执行人未按期履行义务。

    2006年曾被青县法院依法强制执行过的被执行人湖北沙隆达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在湖北极具影响力的龙头企业和上市公司,这给法院的执行工作带来了难度。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青县法院高度重视,专门召开党组会研究执行方案。今年6月下旬,青县法院党组决定由执行局局长程铁军带队,从执行一庭和执行二庭抽调精兵强将组成专案组,具体办理该案。

    执行中,程铁军局长带领执行员张寿岑、王健放弃休息时间,先后2次冒高温南下,辗转湖北、湖南、上海、深圳等 6省市,行程5000余公里,调查取证,查询股票账户,冻结被执行人存款。办案中,执行人员十余次通过电话做被执行人的工作,析法明理,转化思想,晓以利害。执行人员的不懈努力和辛勤工作,感动并教育了被执行人,促使被执行人自愿履行了赔偿义务,并主动交纳了15万元罚款。

    7月25日,被执行人湖北沙隆达股份有限公司将赔偿款及罚款、执行费等共计64万元的现金足额打入青县法院的执行专用账户。



编辑:崔真平
快速回复
限100 字节
如果您提交过一次失败了,可以用”恢复数据”来恢复帖子内容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