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网消息(记者黄师师 通讯员柴华)昨日,在武钢及周边地区治安整治公判大会上,“钢耗子”王某为3块阀板、4根连接拉杆和31公斤紫铜管,付出沉重代价。青山区法院一审以盗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1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罚金1万元。
去年12月的一天凌晨,36岁的蕲春农民王某潜入武钢某操
作间,盗走氧气阀阀板3块、连接拉杆4根及紫铜管31公斤。同月,警方在废旧品市场找到收赃人,随后将王某抓获。
经鉴定,王某盗窃物品价值共11万余元。破案后,警方将价值9.9万元的3块阀板发还给被盗单位。
法院认为,王某盗窃数额特别巨大,根据《刑法》264条,盗窃数额特别巨大者,应处以10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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