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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设备当废金属卖 “钢耗子”获刑11年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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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08-09-04

    汉网消息(记者黄师师 通讯员柴华)昨日,在武钢及周边地区治安整治公判大会上,“钢耗子”王某为3块阀板、4根连接拉杆和31公斤紫铜管,付出沉重代价。青山区法院一审以盗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1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罚金1万元。

  去年12月的一天凌晨,36岁的蕲春农民王某潜入武钢某操
作间,盗走氧气阀阀板3块、连接拉杆4根及紫铜管31公斤。同月,警方在废旧品市场找到收赃人,随后将王某抓获。

  经鉴定,王某盗窃物品价值共11万余元。破案后,警方将价值9.9万元的3块阀板发还给被盗单位。

  法院认为,王某盗窃数额特别巨大,根据《刑法》264条,盗窃数额特别巨大者,应处以10年以上有期徒刑。

详情请看:http://www.cnhan.com/gb/content/2008-09/03/content_92463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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