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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被迷奸后受30万封口费诱惑反替疑犯求情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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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爱情浪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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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08-09-11

    (记者 李朝红 通讯员 洪妙燕)一名女子被男子迷晕后强奸,但在案件开审时,女子却向法院请求对该男子从轻处罚。检察机关反复查实后发现,原来男子家属曾想花30万元让女子“封口”。昨日,这名涉案男子被判处3年有期徒刑。

    实施强奸的男子姓张,女子姓郑。今年1月17日2时许,张某到南山区某小区接郑某去补办银行卡,途中买了两杯热咖啡,并将其中一杯放有迷药(含有氯胺酮成分)的咖啡递给郑某喝。郑某喝后开始头晕,张某随后驾车将其载回住所实施强奸,并用摄像机将整个过程摄录下来。

    郑某苏醒后察觉自己被强奸,遂向公安机关报案。

    在南山区检察院对张某涉嫌强奸罪进行审查起诉时,郑某突然向该院提出了对张某从轻处罚的请求,并推翻了此前的部分陈述,称自己与张某乃情侣关系,是在清醒的情况下自愿和张某发生性关系的。

    检察官认为案件有隐情,在进一步查明张某犯罪事实的基础上,对郑某进行了多次说服工作,郑某最终道出了事情真相。原来,张某的亲属在案发后多次向郑某求情,并提出给郑30万元的经济赔偿。在金钱的诱惑面前,郑某一时糊涂作了虚假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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