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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社会不会成为第二个“铁老大”?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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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08-12-07

大河网讯
  湖北省蕲春县某乡镇居民程先生向本镇信用社申请贷款,不料却被工作人员强制要求购买家庭平安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而且,保险的受益人是信用社。(《长江商报》12月4日)

  搭车收费已成为各地明令禁止的乱收费行为,但这回蕲春县信用社却不是像乱收费那样简单的行为了。据当地工商部门一位工作人员表示:“信用社在向贷款户搭售保险的问题上,实际上是强制贷款户交易的行为,是一种不正当竞争的行为,属违法行为。”明知是违法行为,蕲春县信用社为何敢铤而走险呢?

  前一段时间,我们还记得,我们国家的“铁老大”就是具有这种“铁”的精神的,它就是以“老大”自居的,谁还敢与之作对呢?如今,我们的信用社也玩起了“铁老大”的把戏了,它根本就不把那些贷款户放在眼里。好,这回你想贷款了是不?那就请你一并买份保险吧。如不买保险也可以,那你就不想搞贷款了。而想贷款的人能丢着这块肥肉不吃吗?算了,买就买呗,反正贷款还是给咱贷了。买保险,这还不说。而买保险的受益人还只能是信用社呢。信用社就是具有这种“说话算数”的本事。

  一切都不放在眼里,这是信用社自身优势决定的。信用社具有放贷的生杀予夺的权利,而如今,谁想贷点款,不依着点信用社能行吗?

  那好,依着点,你就得听着我的话。我所说的所要求的,你就必须毫无条件的接受。比如,买份保险,一来,我可以从中落点好处;二来,“可以减少放贷的风险”(信用社负责人的话),要求贷款人搭车买份保险,两全其美,不是更好?

  当然这只是基层极个别信用社的行为,它不能完全代表所有的信用社。但我还是担心,如按这种情形发展下去,信用社真的在某一天会成为了第二个“铁老大”了。这不是谣言惑众,但我又不能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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