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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地产商3大花招逃税47% 武昌国税稽查追回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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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08-12-14
  湖北日报(记者夏永辉、通讯员熊九洲)当一栋栋商品房拔地而起时,赚得大笔钞票的房地产企业却挖空心思逃避纳税。武汉市武昌区国税局一项统计显示,超过47%的房企所得税是稽查追回的。

  据透露,去年武昌区国税局征收房地产企业所得税1个亿。今年房地产降温,1月至11月该区房地产所得税入库1.26亿元,不减反增3成。其中房产商主动缴纳的仅占一半,税务人员稽查追回的税款,占两年总额的47.41%。

  12日,武昌区国税局公开披露房地产业逃税三大“花招”,并开办纳税辅导班,当面向20余家地产企业“手把手”纠正纳税问题。

  花招之一,瞒报预售款,延迟交税。某楼盘交房前已预售1.2亿元,但向税务局报税时却少报一半。按税法要求,楼盘未完工前的预售收入,要按20%的毛利额预交所得税,待完工结转实际成本后再进行调整。该企业故意瞒报收入,延迟缴纳税款400多万,不但坐赚利息,还可以拿着这些钱进行周转。

  花招之二,多计成本,降低利润。一企业楼盘销售火爆,年终盘点反而亏了1703万元。税务人员一调查,发现该企业没等楼盘完工,就迫不及待“算总账”将所有成本冲抵,造成“亏损”,回避纳税。按规定,楼盘未完工时,成本不能列入报表之中,需全部完工后才能抵扣并据实纳税。最终,评估查补企业所得税479万元。

  据了解,部分房地产商为少交税,喜欢在招待费、广告费等成本上玩巧,但按规定,即使是国家鼓励使用的广告费,其纳税扣除额也不得超过销售收入的15%。

  花招之三,使用假发票。去年,武昌国税查阅某开发商账本,结果17份建筑发票全部为假发票,另一公司1.8亿元成本支出,都是克隆发票。三镇街头遍地发票贩子之景,为公司寻找假发票大开方便之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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