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竞报讯(记者李佳)北京大学医学部女研究生李某被导师举报自己的论文开题报告涉嫌造假,受到北大给予的严重警告处分。李某申诉至市教委后,市教委维持了学校的处分决定。李某因不服裁定,将市教委告上法庭,而北京大学也作为第三人出庭应诉。昨天,西城法院审理了此案。
■导师论文开题报告涉嫌造假
28岁的李某2005年考入北京大学,攻读临床肿瘤学院硕士学位。2007年9月26日,导师张某举行了毕业论文开题报告会,李某在进行自己的论文陈述时,被导师张某打断。张某提出该论文的开题报告涉嫌造假,并随后向学校举报。
北大经过研究鉴定后,于2008年6月认定李某论文开题报告造假,对其给予了延期答辩、严重警告处分。李某不服处分,向市教委申诉,但市教委维持了学校的决定。李某不服,向法院起诉,要求市教委撤销学校对其处分的决定。
■市教委女研究生口吞证据
法庭上,市教委和北京大学称对李某的处分相当慎重,先后经过两次专家鉴定。同时,调查小组也让李某辨认签字确认了被质疑的开题报告,李某承认自己存在抄袭行为。
市教委称,在李某申诉到教委后,她曾以查询学校提交的证据为由,在教委的办公室里将学校提交的一份李某开题报告幻灯片的打印件证据中,自己辨认抄袭签字的一页撕毁,并当场吞进肚子。市教委表示:“她的这种行为属于蓄意销毁证据,非常恶劣,正是李某心虚的表现。”
■女硕士写检查因为校方逼迫
法庭上,市教委提供了一份李某向校方所写的《认识我的缺点和错误》。在该检查中,李某承认自己未经过事先说明,就把别人的实验数据和图片直接用到自己的开题报告中,并深刻认识到了自己这种行为的恶劣性。教委表示,李某的这份检查已经能够充分说明他的造假行为。但李某当庭否认了该说法,她指出该份检查是在学校以退学等威胁的逼迫下所写,并不是真实意愿的表达。
李某还当庭爆料说,张某曾经在语言和行为上对自己有不轨行为,但遭到自己强烈的反抗,性骚扰未得逞。李某称张某在骚扰未果后,张某就开始给她“穿小鞋”,可没想到张某在毕业论文上报复自己。
对此,校方代理人并没有正面回答此问题,称该事件与本案没有直接关系,李某所说事件也有待进一步核实。
竞报记者牛宏超/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