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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首位刑法学硕士马克昌:不喜欢“圆滑”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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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11-06-30

在新中国刑法学界,他的泰斗地位无可替代。2011年6月22日晚,他于江城仙逝。这位正直、有棱角的新中国首位刑法学硕士,一生致力于中国刑法学研究。他的遗憾,是未写完的学术著作;他的幸运,是参与了那场世纪审判

江城武汉,连续几天的大暴雨,如今看来,似乎是要为一位老者送行。
6月22日19时16分,一颗为中国法学事业操劳一生的心脏永远地停止了跳动。
马克昌老先生走了,新中国首位刑法学硕士驾鹤西去,作为新中国刑法学的开拓者和奠基人之一,他曾说,他已经把研究工作排到了95岁。
尚有10年事业待完成,先生已溘然长逝。
马克昌的儿女特意把追悼会现场和灵堂布置得有棱有角,他的儿子马霄汉说:“这是因为父亲不喜欢‘圆滑’。”
最后的遗憾
  “他是我国刑法学界的巨星,这颗巨星的陨落,是刑法学界的巨大损失。”在收到好友离世的消息后,被并称为“北高南马”的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高铭暄悲痛而惋惜。
6月18日,高铭暄教授专程飞抵武汉,到医院探望相识60载的好友。“那时,他的情况就不是很好,虽然没有语言的交流,但我在他弥留之际,见到了他,也算没有什么遗憾了。”
但熟识马克昌教授的人都知道,老先生尚有诸多遗憾留在尘寰。
今年2月,刑法修正案(八)出台。4月,在马克昌之前与人合著的刑法教科书中,有相关内容需要作出相应地改动和调整,这时,马老的身体状况已不大好,他入院半年多了,但他依然决心着手修改。5月中旬,马克昌提前半个月完成了任务。
“先生说得最多的是晚年想出三本书。”师从马克昌多年、武汉大学法学院刑法教研室主任陈家林说。6月5日,马克昌被转到重症监护病房。但他依然常常问护士:“我什么时候可以出去啊?我还要回去写书。”
与他人合著的《百罪通论》是马克昌想出的第一本书,创作开始于2009年。马老不熟悉电脑,作品一律手写。住院期间,学生们经常看到他在病床上写字,每天都能写四五千字。如今,马老负责的5万余字已全部手写完成。遗憾的是,他看不到这本书的付梓了。
马克昌一直想写一本《刑法学总论》,希望能将古今贯穿,系统探究中国司法制度的发展和转变。对这本书,马克昌已打好框架,计划用4年至5年完成。但因搜集资料工作尚未完成,没有动笔。
在陈家林看来,他能为恩师做的,就是实现第三本书的出版《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研究》。“马老针对此论题已发表过多篇文章,共计10万多字。”陈家林说。
马克昌的学生、武汉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莫洪宪说:“老师一直觉得自己不会走,因为他还有许多学术上的计划尚未完成……”
历经坎坷无瑕疵
  马克昌的学生们都说,马老“是一个追求良知和善意的人”。他毕生所倡导的,和他的为人一样,“没有瑕疵”。
1926年8月,马克昌出生于河南省西华县红花集乡。7岁丧父,让他过早地体味到人间辛苦。马克昌自幼爱读书,战时的纷纷炮火并没有让他停止学业。1946年,在周口当了几个月语文老师的马克昌考取了武汉大学法律系。
毕业后,马克昌留校任教,随即被保送到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研究生班学习,师从前苏联著名刑法学家贝斯特洛娃教授,成为新中国的第一届研究生。在此期间,他参与了新中国刑法的筹备工作。
1958年,由于一年前写给全国人大的一份呼吁尽快制定刑法的提案,使马克昌被打为“右派”,下放到湖北省蕲春县八里湖农场劳动改造。
一年后,因在农场表现好,马克昌重返武汉大学,先是被安排到伙食科当出纳员,后调至图书馆任图书管理员。动乱的岁月仿若童年重现,亦未曾阻断他求知之心。
直到1979年平反后,久别法学20载的马克昌,被通知与韩德培等人一起,参与重建武汉大学法律系的工作。
从上世纪九十年代起,马克昌开始心无旁骛地投入到中国刑法学研究中。中国大陆第一部研究刑事政策的专著《中国刑事政策学》、我国最权威的刑法学巨型工具书《刑法学全书》都由马克昌主持编著。
马克昌却不仅仅是个“一心只读圣贤书”的老学究。他关心时事,每日坚持读书看报、与学生讨论热点案件,并为各级法院提供咨询意见。就在病重住院时,他还是会指着病房桌子上的报纸,与探访的学生讨论醉驾、药家鑫案等热门法律事件。
马克昌坚信法治的力量,也总是为之尽一己之力。在6月26日举行的追悼会上,不少来自全国各地、曾接受过马老法律帮助的人痛不欲生。
参与大审判辩护
  让马克昌声名大噪的,是那场世纪审判。
1980年10月的一天,时任武汉大学法律系副主任的马克昌在上课时接到校办转来的急电,让他火速进京,到全国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报到,“其他不详”。
抵京后,他被指定为“林彪案”主犯、曾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解放军副总参谋长、空军司令员的吴法宪辩护。
“他不想死,认罪态度相当好。”这是马克昌对吴法宪最初的印象。
作为那个时代的受害者,面对吴法宪,马克昌回忆说:“劳动劳动倒没什么,可惜浪费了一个学者最宝贵的研究时间。我作为林彪、‘四人帮’集团主犯吴法宪的辩护律师,没有任何个人恩怨夹杂其间。我是搞法律工作的嘛,按照宪法,他们也有辩护权,应当让他们享有这种权利,这样国家才能真正走上法治之路。”
这次作为律师出庭,是马克昌一生中最为特殊的经历。
在那次举世瞩目的审判中,马克昌找到了为吴法宪减轻罪名的几个关键点,并据理力争,提请法庭对其从轻判处。最终,吴法宪被判处有期徒刑17年。

庭审结束后,很多人评价:“哎呀,他们这还是真辩护!”这话让马克昌倍觉安慰。他说:“这不是走过场,也不是应付一下就算了。我的观点是在那样的特殊时期有这种评价,就算是辩护成功了。”
对于这场“特别辩护”,马克昌说:“在成立审理林彪、‘四人帮’特别法庭的第一次全体审判员会议上,彭真委员长明确指出,有律师辩护比没有好。这次审判,可以说是中国法制建设的一个里程碑。在特别法庭上的辩护,是中国律师在世界上的第一次亮相。”
而这第一次亮相中,就有马克昌的身影。
作为一名自称“研究刑法的专家”,马克昌很庆幸自己遇上了这样的特别案件。他谦虚地说:“不是说我的水平有多高,而是以后的同仁再难有这样的机会,亲历如此空前绝后的世纪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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