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蕲州村民受熏20年 快还村民一片“碧水蓝天”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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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爱情浪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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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11-07-22
  一年四季,整个村庄的空气中都弥漫着剌鼻的农药味,蕲春蕲州镇新塘村上千村民,在这样的环境中已生活了20年。熏扰他们的,是村子附近的一家农药厂。导致的结果是,村民们白天被熏得眼发涨,夜晚醒来喉咙疼。后来,不少村民家中的水井也有了农药味。(7月21日《楚天都市报》A15版)
  明摆着的与村民近在咫尺的工业污染,为啥难以解决?这其中究竟有多少“难解之隐”?而据了解,1995年6月24日,新塘村上百村民联名反映该厂污染问题,未果。2005年,村民再次联名上书,问题仍没有得到解决。而且今年4月26日,该厂一条排往长江污水管破裂,黑黑的污水涌出地面,致田里的苗、路边树都被污染。
  笔者认为,这一问题迟迟得不到解决,反映出有关部门领导总是患有“以经济论英雄”的“相思病”,心里始终怀揣着企业经济利益至上的发展观和政绩观。因此,只求企业经济上指标,不顾和谐生态环境,不顾人民群众利益的执政行为屡屡发生,并屡屡见诸于报端、荧屏和互联网。
  “企业是老大,群众是老幺。”在对待企业利益与群众关切的问题上,有关部门的理念和作法实在有失偏颇。诚然,企业作为市场经济发展的主体,我们理应重点保护和发展,但也不能眼睁睁地看着企业,为所欲为地污染子子孙孙赖以生存的蓝天白云、青山绿水。
  民生为本,和谐至上。任何违背群众正当意愿,损害群众合法利益,有损社会和谐的行为,都必须及时得到纠正和治理。有关部门对群众意志表达权、意愿诉求权不闻不问,又拖又绕,轻描淡写的做法,是漠视群众利益、隔离政府和民众血肉联系、损害政府形象的愚蠢之举,决不是以人为本的体现。
  我们的发展不能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更不能以牺牲人民群众的利益为代价。对近在咫尺的工业污染,相关部门和企业到了该铁腕整治的时候了。当然,要统筹兼顾,既要还村民一片“青山绿水”,又要工厂不尽财源滚滚来。现在的“第一要务”是,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勇于站出来,主动向村民承认错误,对因污染给村民造成的损失给予相应的经济赔偿,对村民们的病情给予彻底的治疗,唯如此,才是解决问题的关键,才是科学发展的正宗。
  只有把群众的事放在心上,群众才能把我们放在心上。胡锦涛总书记的话犹在耳畔。值得欣慰的是,蕲春环保局已责令该厂停工整改,只是能不能彻底还快还村民一片“清凌凌的水蓝莹莹的天”,我们只能拭目以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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