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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维权:蕲春伊婆婆索赔记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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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12-03-18

  “叮铃铃----” , 3 月 15 日晚 19:25 ,一阵急促的电话铃声骤然在蕲春县工商局铁路开发区工商所办公室响起,正在值班的所长王圣拿起电话,电话中一位大妈语气急促地说:“我现在市府大道一洗发店,前天在这里烫发烫伤了颈部,找他们理论态度很差,请你们帮我解决。”
  诉情就是命令 ! 3 分钟后,王所长带领工作人员冒雨赶到该洗发店,首先将涉嫌问题烫发药水扣留封存,随即将投诉人伊婆婆和刚从家里赶来的店老板带回办公室详细了解情况。经询问得知,伊婆婆前天在该店烫发,当天晚上就发现颈部被药水灼伤,找到店里,服务人员竟说是婆婆自己抓伤的。婆婆气不打一处来,于是在 3.15 当天拨打投诉电话。王所长向店老板详细讲解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对店员不当言行进行了批评。店老板对给婆婆造成的伤害以及服务人员的怠慢言行向婆婆道歉,分析问题发生的原因可能是当时烫发时操作不当造成的。工商人员认真查看了相关药水,没有发现问题,初步认同这个观点。经过近两个小时的调解,达成由店老板支付伊婆婆 300 元的赔偿协议。
  “你们的敬业精神令我钦佩!”店老板对王所长说。伊婆婆说:“谢谢你们为我讨回了公道!你们是消费者的保护神!”送走了婆婆和店老板后,时间不知不觉已是 21: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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