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9日,经武穴检察院起诉,该市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分别判处被告人方某和吕某有期徒刑1年和有期徒刑10个月,并分别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
经审理查明,去年6月,被告人吕某通过胡某与被告人方某联系购进一批假 烟予以销售,被告人方某便委托河南省平顶山市一个假 烟加工点加工假 烟。同年6月11日,被告人吕某在方某的带领下租车去河南进烟,共购进硬神州腾龙红金龙卷烟175条,软精品红金龙卷烟905条。次日上午9时许,被告人吕某在返回到黄黄高速蕲春县蕲州出口处,被武穴市公安机关和烟草专卖机关查获并予以扣押。经物价部门鉴定,被查获卷烟价值人民币10万余元。经湖北省烟草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鉴定,被查获卷烟系假冒注册商标的伪劣卷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