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在人车密集的复杂路段缩短通行时间,蕲春一商贩在自家的厢式货车上装上报警器,招摇过市。
23日,这名“装大牌”的商贩,被檀林交警中队截获,除非法安装的警报器被强制拆除外,被罚款800元。
据介绍,商贩高某是漕河镇某工贸市场的送货人员,今年3月底在漕河镇某汽车维修店买了一个警报器并非法安装在自家的厢式货车上,并多次在繁华路段拉响警报。
交警部门工作人员提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5条的规定:“除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应当按照规定喷涂标志图案、安装警报器、标志灯具外,其他机动车都不得喷涂、安装、使用上述车辆专用的或者与其相类似的标志图案、警报器或者标志灯”。因此,私家车安装警用爆闪灯等属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