蕲春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
所属村(居)委会:XXX村(居委会)XXX组(必填) 登记日期:XX年X月X日(必填)
注:填写前请认真阅读背面的填表说明
填表说明:
1、本表由参保人员填写,参保人应使用钢笔或碳素笔据实填写相关信息,字迹清晰、工整,填写完整,并签名、签章或留指纹确认,以示对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无法填写的空格项,要打上斜杠;因参保人所提供的信息不清晰、不完整或错误,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参保人承担。
2、若本人无法填写,可由亲属或村(居)委会经办人员代填,但须本人签字、签章或留指纹确认;在异地无法签字、签章或留指纹的,可由其指定委托人代签。
3、选择性项目,请在“□”内打“√”,
4、制度实施时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城乡居民填写此表时,“个人缴费额”栏不填。
5、填写本表人员必须是年满16周岁以上(不含在全日制学校上学的学生),具有本县户籍,未参加其他社会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
6、填写姓名、出生日期、公民身份证号码等信息时,以身份证为准。姓名不写简体字、错字、别字、同音字。
7、本表一式三份,村(居)委会、乡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各留存一份。参保人需提供白底1寸免冠照片5张,照片要在表格的指定位置贴好,多余的两张照片要在背面写上姓名,并在第一张《参保登记表》顶部张贴。
8、每一份参保表都要附户口本复印件(包括户主页,本人页都要复印),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属特殊群体的,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验证后附复印件,张贴在参保表的背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