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蕲春县清理处置闲置低效用地注重“三个到位”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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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12-10-24
自开展闲置低效用地清理处置工作开展以来,蕲春县在全县范围内对用地项目进行全面认真清理和处置,并取得良好成效。

一是组织领导到位。该县成立由县长任组长,分管县长任副组长,县监察局、县国土资源局和其他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闲置和低效用地清理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国土资源局和监察局也相应成立联合工作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召开全县闲置和低效用地清理处置工作动员大会,有序推进闲置和低效用地清理处置工作。

二是优质服务到位。对各基层上报的清理数据,该县清理处置工作小组工作人员一一核对,对两宗不符合闲置土地认定标准的予以撤销。工作小组对每一个涉及到闲置低效用地的单位上门询问闲置原因。对三次上门无法联系到当事人的,由基层所(分局)管片人员负责跟踪联系,直至联系上当事人,拿到闲置土地陈述材料后,再下达闲置土地告知通知书。

三是依法处置到位。对于已认定的闲置土地,该县国土资源局依据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的相关规定制定处置方案进行处置,其中因政府、政府有关部门房屋拆迁、征地补偿、土地平整未到位等原因导致的闲置土地按照“签订补充协议,延长动工开发时间,延长时间为一年”的方式进行处置;对因企业自身原因造成的闲置土地按照“收取土地闲置费,并责令限期动工建设”的方式进行处置;对因企业原建设项目撤销、确实不能继续建设超过两年以上的闲置土地按照“收回土地使用权,重新确定新的土地使用权人”的方式进行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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