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一颗竹笋闹别扭,先后两次大打出手,造成一方骨折,正当矛盾越演越烈之势,派出所连续三次主动上门调解,经过坚持不懈地努力,近日这起纠纷案终于告一段落。
原来,当事人左春枝和王小鹏是邻居,都是蕲春县狮子镇人,2013年上半年,因两家房屋中间长出一颗竹笋,左春枝认为理应归自己所有,便搬回了家,但王小鹏认为那是强盗行为,竟动粗打了左春枝,导致左春枝住进医院。经村委会和司法调解,王小鹏迫于无奈,赔偿了400元医药费。但他内心很不服,认为自己吃了亏,一直怀恨在心。
这样僵持了半年多时间,去年11月5日为排水沟的事,两家又发生了口角,王小鹏的老婆拿起农药威胁,可左春枝依然没有让步。王小鹏回家知道后,越想越生气,便与儿子一起跑到左春枝家对其一顿拳打脚踢。
左春枝被打成骨折,经法医鉴定是轻伤,先后到黄石、武汉等医院治疗,花去医药费1.5万元。左春枝伤好后,要求王小鹏赔偿其医药费、误工费、精神损失费等3万元,但王小鹏坚决不同意。
通过村级调解无效,左春枝家人便到派出所反映,虽然这是司法部门职责,但狮子派出所为防止事态扩大,立即前往协调,往返两家做思想工作,说明致人轻伤的利害关系,引导受害者“得饶人处且饶人”,一次说不通跑两次,在副所长高飞的耐心解说下,近日王小鹏终于答应赔偿2.4万元,双方握手言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