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6日,蕲春铁路工商所接到一起投诉:投诉人周某称其于3月5日在蕲春县某驾校报名考驾照,缴纳报名费用3615元,后由于家中有事,不能参加培训学习,遂往该校要求退学,驾校工作人员回复他两个意见:一是自己另外找人来顶替他学习驾驶技术;二是如果退款要扣除800元手续费。周某不服,投诉到工商部门。
接投诉后,铁路工商所迅速组织人员到该驾校调查了解情况,经多方调查了解,周某所诉情况属实。驾校认为学员报名后要求退学,收取一定费用是合理的。但周某认为驾校收800元太多,不合理。双方各执一词,又涉及到物价部门的收费标准问题,现场调解陷入僵局。
铁路工商所工作人员几次与蕲春县物价局联系,了解相关收费政策,并上网查询《湖北省物价局关于规范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费管理的通知》(鄂价费规【2012】138号)文件,文件规定C型小汽车驾驶员培训费收费标准为每人3300元,3300元包含各类教材费、Ic卡工本费、培训日志、培训记录等费用,考试费由交管部门另行按规定收取。同时该文件还规定已缴纳培训费的学员,因自身原因提前终止培训的,培训机构应在扣除相应的学时费后,将剩余的费用全部退还学员。
有了相关文件作依据,6月3日铁路开发区工商所工作人员重新召集双方进行调解。因周某只领取了两本培训教材,没有参加实际培训学习,依照上述文件的规定,驾校只能收取一定的教材费用。在此前提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驾校除收取周某教材费及相关费用200元外,其余款项全部退还给周某,周某非常满意。
至此一起驾校与学员之间的退学扣费纠纷终于得以成功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