蕲春一老板拖欠50余万元工资潜逃 蕲春政府部门垫付工资并千里追讨
涉事老板获刑两年六个月
2011年,浙江籍男子郎某经招商进入蕲春县漕河镇办节能灯具厂。去年8月,因经营不善,郎某拖欠工人3个月工资。随后,郎某转走设备后失踪。
接到朗某失踪的报告后,蕲春漕河镇政府立即会同劳动部门及公安部门联合成立调查组。经查,郎某拖欠77名员工三个月零六天工资,共511155元,同时还欠房东厂房租金30万余元及电费20万元。
蕲春县漕河镇政府紧急筹集资金,及时垫付了郎某所欠的工人工资;当地公安部门将郎某列入网上追逃。去年12月23日,逃到辽宁沈阳的郎某被警方依法抓获归案。
记者昨悉,涉事老板朗某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被蕲春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