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蕲春县清退667名不符合条件低保对象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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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qc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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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14-09-23

  应保尽保、不留盲点。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蕲春县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低保政策落实问题,对全县范围内低保对象户进行重新核查,确保了国家惠民政策落实到弱势群体身上。

  蕲春县蕲州镇横坝村村民封泽干是一位老退伍军人。受部队作风的熏陶,封泽干全家虽然生活比较困难,但是没有向党和政府申请社会救助。年过60岁,他依然在江浙一带打工供家人生活。今年2月份,老封在浙江打工时突然患上胰腺炎,花了十几万元的医药费,让这个困难的家庭雪上加霜。无奈之下,封泽干只好向民政局申请低保。得知封泽干的不幸遭遇后,县民政局在第一时间组织调查专班到他家里核查结果,并以最快的速度帮助他办理了低保证,让他在报销医药费之前享受到相应的优惠政策。

  村民封泽干:以往起码要半年,现在从我住院回来,前前后后不到一个月,就把低保证落实到了本人手上。

  顺民声、解民难。一个低保证缓解了封泽干家的实际困难,也让这位老退伍军人再次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蕲春县民政局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低保救助工作“应保未保,应退未退”问题,将“重度精神病人;患特重大疾病或家庭主要劳动力痴呆傻残,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年满18周岁的重度残疾人,且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遭遇重大意外事故且找不到责任人或责任人无赔偿能力,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鳏寡孤独困难人员”等5类对象必须享受低保政策和“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配偶、父母及子女;村干部的配偶、父母及子女;近三年新建房屋并进行豪华装修,有冰箱、空调、电脑等非生活必需品的;家中拥有并使用小汽车和其他非经营性机动车辆的;有工商营业执照,从事营业活动并有赢利的”等5类对象予以清退低保。让党的惠民政策真正落实到弱势群体身上。

  蕲春县民政局社救助局党支部书记张彩虹:县社会救助局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应保未保,应退未退”问题,对全县所有的低保户进行重新核查,共清退不符合条件的对象553户667人,重新审核纳入低保救助283户37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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