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为烧毁的轿车
轿车停在自家门口自燃起火被烧毁
图片为烧毁的轿车
轿车首保4天后起火燃烧 蕲春车主要求4S店赔新车遭拒
做完首次保养才4天,一辆轿车深夜起火燃烧。经多次协商,车主与4S店未就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昨日上午,车主用货车把烧坏的轿车拖到4S店门外,要求赔偿新车遭拒,4S店建议车主通过司法程序解决此事。
余满是蕲春人,去年底结婚时,家人给她买了一辆某品牌轿车。这辆车是在汉阳某品牌三环劲通店买的,车价17.38万元。今年7月25日,在轿车行驶了5000多公里后,余满将车送到位于蕲春的一家4S店做保养。
7月30日凌晨2时许,停放在余女士家门口的轿车突然起火,消防将火扑灭时,车已烧得面目全非。8月5日,蕲春县公安局漕河刑侦中队经调查,初步排除人为纵火。同一天,蕲春县公安局消防大队出具“火灾事故认定书”,“排除人为纵火,不能排除车辆油路、电路故障”。
余满及家人认为,这说明轿车起火是因车存在质量问题,遂要求4S店赔偿一辆新车。在多次与4S店协商无果后,昨日上午,余满等人用货车把烧坏的轿车拖到4S店门外,再次要求4S店解决此事。
4S店售后负责人詹天龙称,该车起火后,店方和厂家第一时间安排人员上门调查,指出火灾的发生与车辆质量无关,引发车辆火灾的具体原因不明。
余满对此不认同,出示了一份由湖北军安司法鉴定中心做的“鉴定”,其“鉴定意见”为,起火是由于散热器右风扇电机接头的一个插片与插套接触不良引起。
对此,詹天龙表示,余满的这份“鉴定”不足为凭,应该由法院指定机构对轿车起火原因鉴定,他建议余满通过司法程序解决此事。目前,4S店表示愿意拿出几万元“善意补偿款”,但余满表示不能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