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蕲春县“三个及时”确保农民工工资不拖欠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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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sunsk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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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15-01-30

1月5日至19日,蕲春县劳动监察局对劳动密集型企业和在建建筑企业,开展了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以“三个及时”工作举措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据悉,该局已督促9户企业支付拖欠工资91.28万元,涉及农民工150人,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稳定。

及时摸清工资发放情况。该县劳动监察局依托15个乡镇办人社所和578个村(居委会)的578名劳动保障协管员,深入各自辖区的企业,及时详细了解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对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逐一调查摸底并登记在册,排查是否存在拖欠工资不稳定因素,做到早发现、早报告。

及时反馈情况落实责任。该县实行农民工工资排查反馈工作制度,及时对建筑企业工资发放有拖欠苗头的单位每日一报,重要情况随时上报。该县还协调财政、银行、住建、工会等部门,将企业“资金矛盾”逐项分解,做到件件有人抓、事事有落实。

及时通报情况形成震慑。该县对拖欠工资的企业,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兑现给农民工朋友,列入“不良企业”黑名单,及时在全县范围内通报,限制其在招投标、企业升级、评优、评先,外出承揽业务等活动,做到通报一个、教育一批、震慑一片效果。(湖北省蕲春县人社局 田少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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