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坛风格切换切换到宽版
  • 3041阅读
  • 0回复

蕲春174人“吃空饷”被查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qcip
 

发帖
3392
铜币
14462
威望
2496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15-03-12

  日前,蕲春县“吃空饷”问题集中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文件,对2014年9月下旬启动的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集中治理情况进行了通报。

  通报将“吃空饷”类型划分六种类型。第一类是在机关事业单位挂名并未实际到岗上班,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第二类是因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预期不归等原因,按照规定应当与单位终止人事关系,但仍在原单位领取工资、津贴的;第三类是已与单位终止人事关系或办理离退休手续,但仍按在职人员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第四类是已经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失踪,仍由他人继续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第五类是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及行政、刑事处罚等,按规定应该停发或者降低工资待遇,但仍未停发或者按原标准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第六类是其他违纪违规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

  通报显示,全县清查出存在的各类“吃空饷”问题的单位有6个,分别是县教育局、国土局、文体局、政务服务中心、赤东镇、檀林镇,其中县教育局“吃空饷”168人、赤东镇“吃空饷”1人、政务服务中心“吃空饷”1人,这三个单位“吃空饷”类型属第一类;檀林镇“吃空饷”人数1人,属于第三类;文体局“吃空饷”人数2人,国土局“吃空饷”人数1人,属于第五类。上述单位“吃空饷”人数共计174人,涉及金额393.79万元。

  通报表示,2015年该县“吃空饷”问题集中治理工作一是要加大检查督办力度,定期不定期对各单位清理情况、责任追究情况、案件查处情况、建章立制情况等进行抽查或检查;二是加大惩治力度,强化责任追究,对存在“吃空饷”问题单位和个人要予以严肃惩处;三是要加大舆论宣传力度,定期通报;四是加大社会监督力度,积极发动群众参与、支持、配合,广辟渠道,接受投诉举报,及时曝光、查处典型案例。
快速回复
限100 字节
如果您提交过一次失败了,可以用”恢复数据”来恢复帖子内容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