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网购成为大多数人日常购物的首选。然而,网络有风险,购物需谨慎,这不,龚某最近就在网上买了一部假冒伪劣的手机。
2014年11月9日龚某在“淘宝网”网购一部价格为998元的“华为”牌手机,不料仅仅使用21天,手机就出现故障,托人送到武汉市华为官方指定维修点进行修理时才发现,这部手机是假冒伪劣商品。
龚某:我跟淘宝说,要它们退钱,它们说超过15天,退不了,然后我就跟县里12315打电话投诉。
接到投诉后,蕲春县工商局12315投诉中心工作人员迅速与龚某取得联系,详细了解事件经过,并查看相关的“淘宝网”上购物记录,迅速做出处理。
蕲春县工商局12315投诉中心工作人员:2014年出台的《新消法》第44条中网络购物的规定,网购平台有责任,我们根据相关规定指导龚某向经营者所在地工商部门第三方交易平台所在地杭州市余杭区工商局淘宝维权服务站进行投诉。
10天后,淘宝维权服务站给了龚某一个满意的答复。
龚某:感谢你们工商12315工作人员,谢谢你们,淘宝已经把998元退到我的支付宝帐户上了。
蕲春县工商局工作人员:近几年,我国网络消费呈几何级增长态势,在方便消费的同时也出现了一些消费者权益受到损害的问题。在这里我们提醒广大网购消费者到有公信力的大型网站进行购物,购物时需保留相关网上纪录证据,如发生消费纠纷,可到我们工商部门12315申投诉中心寻求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