蕲春县工商局青石工商所日前成功处理一起农机纠纷案,帮助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6000元。
5月3日上午,青石工商所接到一起消费者来访投诉。消费者陈先生称前段时间从甘某手里购买了一台新碾米机,购机款1.15万元。谁料想在使用过程中,碾米机经常出问题,不能正常使用。陈先生联系甘某后,甘某说是操作问题。后来,通过仔细检查,陈先生发现该碾米机实际上是老款机型,甘某却以新款的价格卖给他,遂要求退款,甘某却矢口否认。
执法人员接到投诉后,当即开展调查,查看了商户的进货台账,同时电话咨询了碾米机生产厂家,证实了该碾米机的确是老款机型。面对确凿证据,甘某只好承认为了赚取差价、私自更换商品的外包装和使用手册、把旧款充当新款卖的事实。经过调解,甘某当场退还6000元差价给陈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