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蕲春将督查财务票据 严禁机关食堂公款吃喝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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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qc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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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15-09-24

  根据省纪委关于开展“四项专项整治”的工作要求和蕲廉办发[2015]1号文件精神,近期,蕲春县纪委组成检查专班,分四个组对全县16个乡镇办、18家县直单位食堂公款消费问题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工作。
  全面深入检查。一是严格按照《湖北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规定,检查各单位公务接待是否有公函,接待手续是否完备、齐全,是否存在违规超标准接待、同城接待,要严格控制陪餐人数。二是检查是否存在将其他费用转移在食堂列支的问题;三是是否变相在食堂发放职工福利和报销其他费用的问题;四是招待费用与去年同期相比是否下降的问题。
  严肃检查纪律。一是在检查财务账目时要细心、细致,对发现的任何问题详细记录。二是检查组人员一律不得在县直单位就餐,在乡镇检查中餐如需就餐的,只允许用工作餐,并出具接待公函。三是检查组人员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不得接受被检查单位宴请、馈赠、说情。
  严格责任追究。对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严格落实责任,要责任到人;对严重违纪问题可以立案的,严格实行一案双查,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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